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洛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特别是旧城区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习近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进行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中央“双减”贯彻意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活动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帮助推进“双减”政策落地效应,确保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招生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营造阳光公正义务教育的招生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活动实行以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区属各中小学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的责任,严格执行上级各招生入学政策要圆满完成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活动。(二)科学划定区域。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和入学范围要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我区各校加强与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早开展常住人口学龄子女入学需求预测、信息核对检查,针对学校服务范围内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增加、学位供给吃紧的情况,及早向社会发出预警提示要合理引导家长的预期。(三)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和区教体局划分的学区范围,遵循“住房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进行分类分招生(第一批:住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地产,三代同住,第三批:有住房,无住房同一行政区的学生,第四批:有住房)同一顺序的学生超过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由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录取办法。(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和规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五)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我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收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落实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要畅通家长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三、招生条件(一)小学阶段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旧城区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转移子女和其他依法应当入学的适龄儿童。(二)初中阶段一般老城区2022届小学毕业生就读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老城区户籍2022届小学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跟随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升入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携带有关资料申请,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出具未入学证书。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意义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能作为入学申请的事先条件,可以要求开学后立即提供给学生。四、招生办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选择公办学校1所或民办学校1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站: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中学生招生网站: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手机和电脑都可以注册),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实际信息。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使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负责。操作确实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记分学校进行现场申请。住房不在同一行政区的,由房地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入学。辖区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1.8月2日8:00至6日18:00网上信息收集。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到辖区内学校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信息收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8月6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2.8月2日至7日现场资格审查。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需持报名的辖区内学校相关证件(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城务工人员向子女及其监护人拆迁,需提供居住证或外出务工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户口本、父母身份证。3.8月8日至9日公办学校将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学校通过适当的办法(公布办法应事先告知),向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公布录取结果。4.8月15日至16日公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二)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1.保障拆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落实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拆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拆迁子女就学,切实简化拆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资料,符合条件确保拆迁子女“入尽”。如果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的比例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民办学校学习。区教育体育局将在“老城区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迁移子女入学政策、各项学校服务(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区教体局按照要求,该区残疾联合会认真掌握残疾或孤独症儿童的少年基数,对“一人一件”进行分类安置,保证各类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学区管理”原则,做好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将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置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智力、精神障碍儿童原则上被安排进入区培智学校就读。如果需要专职人员的护理,不能上学,则采取实施外卖服务,保障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各种方法。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的学校升学(教育)(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残疾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各种优抚条件的优惠对象,按照照相关教育优惠政策妥善安排入学。五、工作要求1.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要根据学校的措施,严格控制大班额、大班额,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56人以上大班额零增量。有条件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对于大群学校,严格控制学校选择,以确保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消除大群学生。2.健全遏制退学、保持学校长效的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面的连带保证责任制,不断完善“一校一案”的学校封闭管理工作方案,牢牢抓住责任,坚决防止疫病、贫困、因病关闭学校。聚焦重点学区、重点群众、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活动,加强教育关注和支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他们的学位在招生工作中给他们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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