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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以州市谯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活动实施方案安徽省以州市谯城区中小学招生对象与流程,

为认真做好2022年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工作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以及省、关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性,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依法青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益,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稳定有序。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免试、划一、就近”招生入学原则。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划断,就近或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区划指定、统一调整”的原则,统一安排入学。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家长可自行选择入学有办学资质、有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二)坚持“两个一致”优先保障原则。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房产证(或房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的,优先保障入学。(三)坚持网上报名原则。2022年,谯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实施网上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报名,也可以到学区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网上报名。(四)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学区划分及招生计划的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负责组织和实施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教育局及各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区域、招生日程、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六)坚持依法规章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10项和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严肃中小学招生秩序进一步规范招生纪律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2号)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各种考试、竞争、训练成绩或证书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价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海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将重点班与速度班分开,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小额班等。三、招生对象和流程(一)招生对象小学:(1、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论性别、民族,都要接受依法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满7周岁以上申请入学的,不得要求提供入学许可证等超龄入学证明。(2、部分不足儿童(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学校留有学位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领取,确实无条件领取的,应当耐心向家长说明。初中:2022年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的学生)(二)按招生时间及程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网上申报——招生学校审核——区招生领导小组备案》程序进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电脑用户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州市”报名,手机用户可登录“皖事通—州市”报名。第1阶段:9年一贯制学校7年级招生1.网上申报。7月26日至7月28日,9年一贯制学校直进志愿在网上征集,直进志愿计入招生计划。9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上传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学籍系统一致),申请本校七年级学生。2.录用。从7月29日到7月31日,民营9年一贯制学校的升学志愿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升学志愿数大于招生计划的,由计算机摇号招生,按照招生计划一并录取。招生计划以下的,直接确认录取,其余计划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面向全区招生。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包括小学班并设认可的中学)在此期间可完成直进志愿审查,统一纳入学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