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22]一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22年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022]76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曲江新区实际,特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坚持以开发区为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开发区)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坚持不考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各种考试、竞争、训练成绩或证书、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估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学区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技生招生。(三)坚持公民同招。市级搭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曲江新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注册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任何公办私立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四)坚持辍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制退学的法定职责,实行控制退学的“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诵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推进融合教育,实行“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到家庭等方式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五)坚持计划管理。根据国家班额标准和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第一学年不得产生“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将班额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学校额”。(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曲江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曲江新区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在工作特别班领导下,曲江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他局领导小组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一科,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招生入学工作(一)政策和信息发布6月22日,在曲江教育局门户网站及“曲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曲江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日程见附件1、(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1.招生对象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符合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搬迁子女,地方户口符合政策规定准许类学生。初中:符合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迁子女,地方户口符合政策规定准予类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曲江教育局批准。2.学区划分尊重历史,学区保持基本稳定。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掌握调查制度,加强对生源分布情况的分析,根据“学校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分布,根据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每个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西安市曲江新区与雁塔区教育管理移交协议书》显示,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保持不变,保持稳定。大雁塔小学、大雁塔小学雁南分校、雁塔区西影路小学、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保持原有学区。雁塔区红星小学、西安市第九十九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西安市育才中学学区覆盖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学区的,维持原学区不变。3.信息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接受信息审查。信息审查遵循“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审查通过后,《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申请书及申请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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