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 正文

河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3

近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小编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河南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

一、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在2020年6月9日公布本科提前批院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相应批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范围。其中文史类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军事与公安类、民族传统体育类、综合类包括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摄影摄像、戏剧影视文学等8个本科专业;理工类包括播音主持、表演、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动画等7个本科专业。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从6月30日前确定,具体时间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严格控制文化成绩按各省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采用“等级性”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采取等级分投档的办法,对于非中职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类别考生,可根据报考人数和当年的本校计划选考科目情况进行降分投档。对不服从组织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三、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结合自身疫情形势变化调整相关招生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统一高考入学体检标准,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由高校向社会公示,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和有关资料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后续医学专业的加分项目,按规定予以退档。

四、各地要建立疫情监测评估和疫情防控机制;各设区市要严格控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已填报志愿或仍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复查申请。

五、凡出现疫情现情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取消其本批次学校的统考资格。其他特殊类型招生除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原定于6月1日至3日举行的省级招办统一规定的其他招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