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2022年进行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关于学校招生的规定,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招生,常住居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非居住居民子女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2.保持统一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平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的班级额度标准和各学校目前的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原则上每小学班级不超过45人,每初中班级不超过50人设置班级额度,坚决防止发生56人以上的班级额度问题。3.坚持阳光招生,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布经教育部门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学生将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招收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及推迟入学至2021年的儿童。初一学生招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五年级毕业生。今年,全市继续启动冻结小学新生未满周岁学生在籍权限。也就是说,未满6岁的学生不能注册小学1年级的在籍。三、招生范围(点击查看)四、时间为7月下旬组织招生工作会议,招生人员培训将于7月21日-24日由各校发放简约,招生宣传将于7月25日8:00-7月27日24:00在网上统一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申请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或登录爱山东app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行报名注册。报名登记内容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少项目。除非填错了,否则尽量不要多次填错。系统以最后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口、房产等相关信息,并反馈到报名学校。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决定是否合格。家长可以登录平台或登陆山东app查看审核进度,入学资格审核通过的不需要报名现场。未通过审核的,可将入学相关资料带到招生区域内的学校现场在线报名。7月28日在线报名。对网上报名平台操作不熟悉或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8月1日~5日县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应聘信息资料的复审。8月25日以后将向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五、报名审核要求全市继续使用义务教育学校在线统一报名平台,平台将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自动验证,实现招生平台全市联网和全程“一网通办公室”。除特殊类型、家庭上网不便外,不得要求家长离线报名、提交资料等。1.本县户籍居民子女:户口本(含《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住房所有权证(包括《住房所有权人、住房地址》两项内容)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件。2.本县以外户籍居民子女:学校招生服务区内住房所有权证或一年以上正式住房租赁证、原籍户口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证、身份证、民间经济从业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出租人经营场所限于城镇招生范围内),外来投资者提供县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投资项目证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山东惠才卡”或“东营优才卡”和所在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劳动者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劳动者(租户的劳动场所仅限于城镇招生范围内)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小学学籍不在我县的外来人员子女升入初一,除需提供以上证明外,还需提供原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迁移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迁移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实施。家长应根据学校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入学材料。3.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为其父母。监护人须提供有关扶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资料,而非父母的(由公证部门出具)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边藏人子女入学,户籍按照祖父母,祖父母居住本行政区实际居住的,根据有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子女入学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完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工作的通知》(应急[2O19]37号)执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者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教育优抚政策。5.申请延期入学,需在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填写《延期入学申请表》,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例等资料,并经县教育局批准。6.适龄聋哑儿童进入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申请时间为8月16日17日。县启慧教育学校招收全县上学的适龄自闭症和智力障碍学生。7.2022年底前未交房的小区,不纳入局部学校招生范围。购房者可在户籍所在城镇的学校报名,交房入住后可按规定办理转校手续。8.村庄被拆除安置的,向安置区招生范围学校报名。已拆除但已重新安置的房屋仍在施工中不需要出租房屋的,提醒家长在重新安置区附近租赁房屋,向有重新安置区的招生范围学校报名。9.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居住者,可在申请“居住证”的派出所印制“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发票)”,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10.城镇范围内有注册房地产的,不得凭房屋租赁许可证报名,应按注册房地产地址报名入学。11.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房产必须是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12.为方便家长接送,经学校核实,子女上学时,家属其他子女可向该校申请入学。13.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码是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的,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新生入学时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长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否则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到达后,学校应在开学两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须经学生本人或家长核对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便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六、措施要求1.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县城镇招生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在招生范围单位印发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简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各部门应当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给家长的信》分发给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各类幼儿园、小学,确保所有需要升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一年级学生的家长都知道招生政策。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提高服务意识,保持教育形象。由法律意识强、招生政策熟悉、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家长咨询和接待工作,认真宣传和耐心讲解招生政策,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类汇总记录,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县教育局,研究解决方案制定。2.加强领导能力。各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优先保障符合当地常住居民和外来人员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入学资格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使用假证件、办理假手续取得入学资格、年龄不足提前入学等问题。许多招生敏感问题涉及的村庄、社区分为广饶街道和乐安街道,各局所属学校应事先与广饶街道和乐安街道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在招生过程中,街道应及早介入,明确职责,坚持原则,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工作。学校注册申请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户籍、劳务合同、社会保险、住房所有权证和住房租赁证、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复核,发放假冒材料择校坚决退还确保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3.严肃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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