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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遂宁小学入学需要准备哪些资料2022遂宁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是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此之前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仍为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是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9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不需要任何费用。以下是小学入学所需的资料和入学条件。遂宁市船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完成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抽下灰色框,详见)包括:《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根据《遂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完成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202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目前全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强化指导区教育体育局以局长为组长成立了以管理指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股负责具体招生统筹。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和舆论处理。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招生,查处违规行为。安全管理股负责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各校校长负责具体招生,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建立合作应急机制,加强招生管理,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二、招生基本原则(一)坚持义务教育近距离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制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二)坚持妥善解决特殊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的原则。根据有关政策,妥善解决现役军人,直接参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一线医务人员等特殊人群子女入学问题。(三)坚持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努力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拆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按照“二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在不新增班额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外出务工、创业等拆迁子女的入学需求。三、招生入学办法(一)小学招生工作我区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满6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家长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上学。各校不能随意以“国学班”、“诵经班”、“住家学习”等形式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1.招生方式(1、划定学区招生。农村学校原则上以所在乡镇为学区招生。城镇公办小学根据划定的学区招生(城镇学校学区范围见附件3、(2、实行统一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均通过遂宁市船山区招生网络平台,实行同步报名,实行同步录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事先以任何形式登记和承诺录取学生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登录“船山教体网”,网站:http://www.chuanshan.gov.cn/jtj/点击“遂宁市船山区一年级在线申请系统”,按照提示的要求操作入学申请,通过信息审核后,按照学校通知向学校审核相关证件。报名系统将于7月13日开放。2.招生时间农村小学可于6月24日以后开始预注册。城市小学分三批招生。第一批:7月13日7月17日,当地适龄儿童及特殊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招生以下四类适龄儿童属于第一批招生范围。(1、学区内适龄儿童。学区内适龄儿童是指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以商品房、安置房、公共租赁房或廉租房居住或房屋产权属于祖先的“三代同堂”儿童。(2、拆迁安置家中子女。新房子安置的东西,将进入有新房子的学区学校。原地点安置的、原地点学区学校入学的、以货币安置的、有新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无居住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入学。(3、只有城镇户口的儿童。适龄儿童和家长不在同一户口,挂在本学区其他人户口的,未划定固定学区,此类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应当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是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的居民户口簿,二是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三是近期缴纳燃气(或水、电)费的凭证。第四,“三代同居”的,需要向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提供无其他住房产权登记的证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验证,应与招生学校电话约定验证时间。否则招生学校不会保留学位。(4、特殊政策负责人子女。特殊政策人员包括:在船山服役或船山籍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受伤的警察、港澳台湾同胞、引进的高级人才、招商引资负责人或高管、直接参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遂州英才卡持有人、指西藏干部以及对船山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此类人员子女入学,需要家长向所属单位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属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入学问题。第二批:7月19日至7月24日,农民工、创业等移徙人员子女招生详情见附件2《船山区2020年外来移徙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第3批:7月27日~7月31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招生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符合条件但未登记的适龄儿童。(二)初中招生由各初中于6月24日开始招生,按照近入学原则,与当地小学衔接,做好入学登记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完成义务教育。(三)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市规定进行。各中学应加强毕业班工作指导,指导学生填写志愿服务,为高中阶段学校送合格生,完成高中阶段教学任务的推广。(四)特殊教育招生活动积极动员适龄“三障碍”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障碍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入尽入”,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特教中心要积极组织“外卖课”工作,指导各乡镇学校对有一定学习能力但不具备条件的上学残疾儿童进行“外卖课”。各校拒绝接收具有一般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不得对残疾儿童给予特殊关注和个别化教育。四、招生工作要求(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配合乡镇,村社要做好适龄儿童的掌握,落实区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五长”责任制,落实好遏制退学工作。编制了两个数据库和四本台账(两个数据库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数据库和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少年入学数据库,四本台账指区、乡、村级和学校四本适龄儿童少年基数和入学台账)各校每年9月底将数据库和台账的电子文件放入教育股邮箱(csjyg@163.com)(二)坚决杜绝大班额度。在保障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努力化解大班额,实施平衡班编制,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等基本平衡”原则,进行学生平衡分配和教育教师配备。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招生,确需扩大招生的,需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应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期望。(三)实施免试全覆盖。各公民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能以考试、面试、评价等名义选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聘用所有报名人员。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的“直升飞机场制度”。(四)实施阳光征集。各中小学应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收费标准、招生结果“8公开”。其内容应在学校服务区内街道社区、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违背学生意愿报名。(五)规范招生宣传。各学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地符合规则,不能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在宣传资料中诋毁其他学校。各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需事先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