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是习近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活动,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性,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考试就近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二、工作目标是规范上级相关新生入学行为,贯彻落实办学行为规定,有效化解择校现象,化解大班额。上校额、大班额、小学、初中始年班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防止新大班额产生。按计划组织新生入学,确保新生入学工作稳定有序。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由各中心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分别由县教育局基教股、报成人教育发展中心备案。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是义务教育发展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县教育局统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二)坚持“免试、就近、切片”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近距离、区划”入学政策,科学划定各校学区,市区公办学校学区会同县教育局鹿城市、经开区、社区(村)、学校等单位和有关代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的规定、根据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近距离入学的原则,采用单校区划方式,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公办学校学区应根据各中心学校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结合实际,细化入学方案或实施办法,确保学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公办学位。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无考试近入学规定,严禁各种考试、竞赛、训练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估等名义选拔学生。(三)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各校按县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能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启动学年全面落实平衡分班要求,考试合格不得分班,不得设立或变更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开始学年不能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编制强化班、精英班、升学班等。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育要求,小学一年级学生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幼儿衔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考试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四)坚持入学权利保障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阜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学控制义务教育工作水平的通知》精神,加强对退学控制重点小组的监控。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中退学管理的法定职责,发挥共同管理共同保证工作的机制作用,加强对退学管理重点群体的管理和关注,切实做好退学管理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实需要延期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局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送适龄儿童无正当理由,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义务统一”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让孩子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完成。各中心学校严格控制属地适龄儿童少年无序迁徙,特别是对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进入本乡镇初中、学生流失过多的乡镇,教育局组成核查小组进行核查,同时通报全县。四、报名条件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学校有空学位可适当放宽,但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各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未满龄儿童入学,不得超额放宽年龄招收未满龄学生。未满年龄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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