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社会保障转移是指参保人员统筹跨区域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过程。社保转移需要三个流程,参保人员申请即可,其余工作由两个社保部门联合转移。本文编辑给大家整理了内江社保搬迁流程和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一、处理条件1、市社保局按规定投保缴费的投保人,2、男性未满50岁,女性未满40岁,或者男性50岁以上,女性未满40岁,但初始投保机构为市社保局。二、处理材料省内调出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委托书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单》、2、本人办理应当提供本人迁入地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投保的迁入单位所属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3、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原件。省内迁入1、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理人办理时,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原件。2、原参保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3、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搬迁资料原件。4、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由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原件。省外调出1、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迁入地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提供参保的迁入地所属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2、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委托书原件。省外迁入1、原参保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用凭证》2、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委托书原件。注:参保人在多地不能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搬迁过程中,经新参保地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发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人社部发[2010]70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应当负责迁入地社会保障机构按照规定进行清理。三、处理流程省内转出1、暂停内江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向内江市社保局申请发行《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提交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发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单》,省内转入1,在内江市社保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即参保)2、向内江市社保局申请发行《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收单》,省外转出1、暂停在内江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2、向内江市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发行《基本养老保险加入保险费凭证,3、将内江市社保局发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加入缴纳金凭证交给新加入地社会保障局新参保地社会保障局确认无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领取单》并与内江市社保局联系,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续手续。以省外转入1、内江市社保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即参保);2、内江市社保局经审核确认参保人符合省外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条件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3、内江市社保局联系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会保障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续手续;4、内江市社保局收到原参保单位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完成接续手续,并将其处理情况通知参保人。注:参保人在多地不能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搬迁过程中,经新参保地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发现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人社部发[2010]70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应当负责迁入地社会保障机构按照规定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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