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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政策介绍

一、2022高考加分政策46.有下列任一考生的,省级招聘委员会可根据当地文件遴选办法作出决定,并根据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增加一定分数的文件遴选。达到高校注册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个附加分数分级条件的,可以取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数,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2、服刑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国华侨、华侨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口)考生。47.自愿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根据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增加一定分数投入档案,分数不得超过10分。48.同时符合第46条、第47条的考生只能取得其中幅度最大的分数。各省(区、市)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根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正确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数。根据各地高考加分调整和规范化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地方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送检文件,且分数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的分数(包括第46条、第47条规定的分数)累计。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数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符合第46条、第47条有关情况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应当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考生班级公示。未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不得将分数计入注册成绩使用。49.平时获得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公务牺牲军人子女、驻地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疆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本部划定的二类以上海岛工作累计20多年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4类以上困难边疆地区或解放军在本部划定的特种岛屿累计工作未满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未满1年或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子女;舰艇工作未满20年的军人子女;航空航天和核相关岗位累计工作未满15年的军人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达到相关院校文件投入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受伤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的,参照军人优惠政策的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有关高校文件投入要求的,按照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服务守信联合激励体系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服务的,达到相关院校文件遴选要求的,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二、高考加分政策介绍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高考制度的一些缺陷而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争议。教育部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名额”、“增加10分名额”、“优先录取”三种加分形式。高考学生具有体育、文艺等专业性,又经过专业部门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加分,是在当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重视全面素质提高的措施。2018年3月,取消教育部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