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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曲靖市麒麟区小学入学最新政策2022年曲靖市麒麟区初中入学最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活动的通知》和《曲靖市教育关于进一步改进体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曲教体〔2022〕42号)要求,麒麟切实做好区中心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9年义务教育,推动“双负”政策实施效果,结合实际特制了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来的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近覆盖”的要求,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普惠性,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一)切片接近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房屋权利所有证,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按地区安排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近3年来小区和居民新增,所在地学位满的,根据周边学校空缺学位的情况,统一规划入学。(二)免试限额原则。严禁各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考察选拔学生,不得使用各种竞争证书或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严禁超额招生。(三)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小学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区域内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户籍地学校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四)依法遵循规章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五)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六公开”要求,即:公开招聘时间、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范围、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三、工作安排(一)招生时间1.小学入学。小学招生入学应用程序《曲靖通》实行网上预报名,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进行招生。网上预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处,接受群众咨询。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至8月5日,网上预报名的具体事项以《麒麟区中心城区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预报名办法》为准。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于2022年8月13日(周六)、8月14日(周日)、8月15日(周一)三天到居住地划定区域学校进行实地报名,符合网上预报名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排完毕后居住地划定区域学校有学位可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区域学校无学位的,区教育体育局有学位的学校及时公布,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资料自行报名有空位的学校。现场确认期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求,做好现场审核确认秩序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地区内适龄儿童就学遗留问题由学校协助解决。2.“小升初”。学生将于2022年8月23日(周二)在原小学收到初中入学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告至注册。随着搬迁的孩子,在中心城区有房产但在中心城区小学不是6年级的学生,将于2022年7月5日至29日携带住房权所属证或居住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就学申请在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课登记,8月24日(星期三)到区教育体育局羽毛球馆领取入学通知书。(二)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应当是有中心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或者持有中心城区居住证的搬迁适龄儿童。2.初一学生。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区教育体育局经考核具备入学资格的其他适龄儿童。3.特殊儿童。适龄盲聋哑儿童报曲靖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其他较轻,中度智障儿童报麒麟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随班就读的轻度聋哑儿童适于进区学校。(三)招生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屋权利所属证(指房产权证、房产证、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房,根据“住房”与“家庭”的关系,在划定区域内分期入学。1.“有家就有家”。麒麟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持有麒麟区中心城区房屋权利所属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利所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利所属证。2.“有房无房”。麒麟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麒麟区中心城区房屋权属证实际居住的,以房屋权属证为依据登记入学。(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2、适龄儿童少年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证。3.“有户无房”。麒麟在区中心城区有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本人和父母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没有房产,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入学。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口本,(2、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住房证明,(3、租房合同或者协议。4.“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麒麟区中心城区打工,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入学。(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2、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住房证明,(3、租房合同或者协议(4、业务证明或者营业执照。(四)招生区域小学招生名额(点击查看)初中招生名额(点击查看)四、保障受教育权利(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实需要延期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入学当年9月前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延期入学申请。(二)保障搬迁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保障拆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迁移者子女就学,按照迁移者及其子女意愿安排区三中、珠街一中、沿江二中、三宝三中、潇湘中学、北岸小学、太和小学、南宁小学、桂花小学、代河小学、长河小学、雷家庄小学、红庙小学、可以进入余家圩小学、余家屯小学、庄家圩小学,也可以根据搬迁人员及其子女的希望升入民办学校。(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专修或送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四)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务牺牲或残疾的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护人员子女以及支援湖北省的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引进、招商法人和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惠对象,给予国家和省、根据市有关教育优惠政策安排就近入学。五、工作要求(一)加强招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各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区域招生。结合学校布局,学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名校引领弱势学校,集体化办学,着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各公办学校将于2022年7月29日将本招生方案张贴在学校门口的醒目位置,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校内公布招生结果,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课。(二)严禁违规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