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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7

新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公布了,以下为2019年考试内容和安排,更多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新疆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1)报名条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相关工作,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时限由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2)报名方式:凡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组织的面试、复试和笔试(如体育专业面试)者均可报名,在我省报考艺术类本科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前往当地县(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填报志愿并按相应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

(3)确认报名资格: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入围情况,分别在我省艺术类高职院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职业资格证书表》(以下简称《表》)。高校拟组织面试的,考生应按照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择对应的校考科目。对因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而导致身体不合格的考生,经考试领导小组审核,予以退档。对于无故不去报到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任何批次的考核,由省级招办处理。

(4)政治考核办法:自治区招考局对同一科类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其思想政治考核成绩由当年该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一组织面试,并加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合格证书。

(5)资格审查:综合评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合格性测试成绩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

(6)准考证打印:考生须携带本人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持此条材料到报名所在地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公示。

(7)综合素质评价:考生与所在学院、学校和本人同等对待。

(8)提前批录取:其中艺体类统考分值不得超过525分,总分不低于310分。投档比例不低于15%;文史类线差不得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