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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通高校招生体检3月下旬举行,取消乙肝检测6

近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3月下旬举行的相关安排。包括初检、复检、初检验、检测工作。考生要注意检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参加学校招生考试、体检是否有发热等,谨防感冒、发烧,确保个人生命安全和健康。

江苏各批次体检要求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从7月1日20时起,凡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应自行到高中校园及县(市)级招考机构报名参加面试或面试,体检地点在县级招考机构指定医院,其他体检场及考点将在省级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但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无故隐瞒情况的考生不得填报专业。报考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符合相关条件的”范围内,方可填报志愿;未参加相应批次文化课考核的考生,须在“符合报考条件”范围内参加本次线上面试或面试。

此外,由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中,不组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参加后续批次的本科提前批以及预科班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本科专业计划的文史类专业,采取特殊类型招生的办法。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生源地县(市)所属重点高中在校生,可在省内直招大专生,跨省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安徽省户籍。

(2)本人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社会实践经历。

(4)本人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本人具有对口升学资格或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教育部直属高校(北京、上海、广州)规定的其它高等学校以及其他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