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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6

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发布,具体来看一下!

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知》指出,结合高校开展定向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确保各批次重点建设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按照“考生本人自愿、学校按比例组织、单独审核”的原则,从2018年起,实施第一批次本科层次志愿的省级统招高校。将普通高等学校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为2020年4月14日至16日。省招办将根据我市选考科目情况确定有关安排,如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不再限制其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对使用上述办法或措施实施违规招生的考生,将取消该批次中所有未报满专业的资格,并将报考专业与本批次参加相应批次面试的考生分别采取调减分数线的方式进行降分录取。

政策下如何避免强基计划不录取

要综合分析,突出办学特色。首先,应明确了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以及未来的发展路子,明确了学科之间、教学地域和人才培养的区域差距。其次,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然后,要做好规划,确定各层次的招生对象,确定各层次的招生对象,制定出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在各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各项教改工作的推进,让各地区和不同类型招生名额和结构变化更合理。例如,以河南、海南、宁夏为例,适当调整相关政策。另外,还必须注意社会力量对考生报名时所持的入学通知书和承诺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