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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1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公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改革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意见》提出:面向普通高中、中专毕业生、职高生(含技工学校、高职学校)毕业的学生,在学前修完相关课程后,申请参加“技能拔尖人才项目”面试和面试。我校对本次考试成绩提出的改进举措作出初步调整。经教育部确认,我校将于2020年3月26日启动新的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

《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改革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国各省市制定相关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发展运动,采取多种措施推进高校转型发展。

考生可以申请什么专业

1.师范

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非师范类专业;

2.书法学专业;

3.物理学专业;

4.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5.经济学专业;

6.软件工程专业;

7.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市场营销专业;

8.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9.生物科学专业;

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1.工商管理专业;

12.会计学专业;

1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14.化学专业;

15.生物技术专业;

16.心理学专业;

17.法律事务与管理专业;

18.护理学专业;

19.旅游管理专业;

20.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