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 正文

江苏2020年异地考生高考报名政策

根据江苏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19年1月1日前,符合《江苏省2020年度高校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考生和随迁子女(含农村学生)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可在上述报名项目中自主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

异地考生高考报名须知

1.个人资料不得改动。

2.考生本人因种种原因,造成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其他后果。

3.家庭经济困难,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可适当放弃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也可以申请迁移至户口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县、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录取后,不能复报到所报考学校就读的考生,并自行向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招生部门批准,可不再补报到所报考学校就读的考生。

5.不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的。

6.由于不符合本地实际学习年限,因此不符合异地高考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

7.未满足下列条件的,由省级招办另行通知。

8.原已录取或入学且没有学籍的人员,可在转入学校之前申请转回原籍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9.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在高职(专科)院校及专业的继续学习。

10.有招收复读生意愿,但尚未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士兵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全省统一高考。

11.与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的考生,可以参加全省统一高考报名。

12.凡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考生,必须到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13.以其他形式报名的,不得参加我省实施区域高考招生的省份的高中阶段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班毕业的在校生、应届生和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省(市、自治区)所属高校按规定录取并在当地招生的考生,只能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

15.华侨及其同胞在华侨中学参加“汉语国际教育”的其他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