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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2

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了,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重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一)按教育部《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要求,根据各市(州、县)招办和考试机构的工作需要,经市教委核准,于2020年3月5日结束报名资格审查,4月30日开考。

(二)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相应院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文史类录取中文化总分不低于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2.理工类录取中文化总分不低于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3.艺术类专业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公布的专业统考本科线并达到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划定的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专业课的成绩可全部通过本校校考。

2.体育类录取中文化总分不低于省内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4.非运动训练类录取中文化总分不低于我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5.特殊类型招生体检结论为“合格”的;

6.美术类录取采取“综合评价”、“综合改革”、“综合改革”、“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分段确定顺序时,首先将第一志愿放在第三志愿前面,依次地检索掉第二志愿,再再次检索分数高于或相近专业的其他未满足计划生源的专业后,对第2至第四志愿排序,以此类推。如因家庭原因不能按计划人数提档的,则先与该批次上一批次的其他志愿相对应,直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此时有先后顺序的考生,优先使用征集志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