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对于分批前来工作的特色人才,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没有购买过商品房,也没有申请人才公寓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租用商品房。租赁补贴按月计算,以租赁住房发票为准。补助金年限累计在3年(36个月)以下。一、受理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二、特色人才住房补贴1、申请对象经我市认定评定的特级类、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首次申请住房补贴的特色人才(2020年前申请第一期)2、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特色人才住房补贴主要有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种)1、租赁补贴对分批前来工作的特色人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购买过商品房,也未申请人才公寓的可以申请租赁补助金租用商品房。租赁补贴按月计算,以房屋租赁发票为准。补助年数累计在3年(36个月)以下,标准如下。特级人才,最高5000元/月;一类人才,最高3000元/月;两类人才,最高2500元/月;三类人才,最高2000元/月;四类人才,最高1500元/月。)2、购房补贴特色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住房改造、脱贫、安居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会单位内部集资住房建设等购房优惠政策,从未在本市购买过商品房。获得东莞市特色人才称号后,特色人才为解决分割住房问题,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特色补贴金额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的商品房购置总额为准,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特级人才,最高250万元;一类人才,最高200万元;两类人才,最高150万元;三类人才,最高100万元;4类人才,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自成为特色人才之年起接受申请,自申请成功之次年起按5年的等额发放(每年须连续申请1次5年)3、办理手续(1、登录官网查看申报公告,下载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助申请书》。)2、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将《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助申请书》双面打印,并连同所需资料,由所在单位盖上盖提意见后,按处理时间提交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3、审查和讨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受理申请,向申请人开具发票,初审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申请人租赁、购房情况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研究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申报情况。)4、安全信用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安、市场监督、法院、检察、税务等部门征求意见,对补贴申请进行安全信用审查。(5、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和安全信用审核合格的补贴申请进行情况整理和名册汇总,并向市政府报告批准。(6、资金支付。市政府通过审批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资金预算,下年度预算资金交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支付。4、所需资料(1、《特色人才住房补助申请书》(附件1、2、《特色人才住房补贴使用承诺书》(附件2、3、特色人才及其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4、分户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是一类账户,复印件需详细准确填写开户人名/英文姓名,开户账号和开户地址银行分行);(5、租赁补贴领取申请)①《租赁住房登记备案证明》(无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小区暂免提交)、个人住房租赁凭证;②社会保障证书或个人所得税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补贴的月数);(6、申请领取购买补贴:①被监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凭证②首次申请的无特色人才,应当提交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障证书或个人所得税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上述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各资料须经特色人才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申报人和申报人工作单位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5、其他特色人才水平发生变化,至今未领取租赁住房或购房补贴的,按照新人才类别对应的补贴标准执行。在享受租赁补贴的情况下,已申请部分不再补贴差额,新申请部分按照新人才类别相应的补贴标准执行;在享受购房补贴的情况下,首先按照原补贴标准发放,按照新的人才类别对应的补贴标准计算补贴差额,差额部分与最后一年的购房补贴一起一次性发放。如果你得到租金补贴和购房补贴,差额将不再补贴。双方都是特色人才的,按照“高时低”的原则,按照高水平者应享受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三、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1、申报对象为我市认定、评定并满足相关要求的特级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2、补贴标准按照特色人才上年度我市缴纳工薪阶层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标准进行补贴。同时人才获得的补贴资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税率20%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期限经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自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起,最长3年(36个月),人均年最高补贴在50万元以下。3、手续(1、登录官网查看申报公告,下载填写《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申请表》。)2、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应打印《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助申请书》,连同所需资料,盖在所在公司提出意见后,按处理时间提交东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3、审查。镇人力分署受理申请,出具领证,进行初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人支付个人所得税补贴的审查。(4、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有关部门集体讨论,对有关资料及申请情况进行审查和资格审查。)5、安全信用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公安、市场监督、法院、检察、税务等部门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安全信用审查。(6、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审查和安全信用审查合格的补贴申请进行情况整理和名册汇总,并向市政府报告批准。(7、支付。市审批通过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年度按照手续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账户,作为扣缴义务人,为人才获得的补贴资金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5、所需资料(1、2020年12月现有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年度自纳税申报书(a表)精算或有年度缴纳情况首次提供)2、个人身份证明)3、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是一类账户,复印件上需填写开户名称,建议开户账号和开户地址银行分行—提交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账户);(4、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助申请书)附件3、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提供原始核对。申报人和申报机关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6、其他关系说明)1、收到36个月补贴的特色人才被认定为其他类别的特色人才,不再享受该补贴。如果不清楚,可以在申请期间内打电话咨询。)2、我市将开展“2020年东莞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人才奖”)申报工作。分期工作12个月(二类以上特色人才9个月)上一年度工薪阶层收入30万以上(属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50万以上)特色人才,可申请“产业创新人才奖”按当年缴纳工薪阶层收入个人所得税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剩余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奖励,人均年最高100万元。领取或申报该补贴的,不得申请该年度“产业创新人才奖”。四、引入特色人才奖励1,申请对象具有合法资格或营业执照,在推动高层次人才对接落户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企业、社会组织、东莞市境外人才站和非全额财政性核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介机构”。2、申报条件中介机构由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莞企业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推荐,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该人才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东莞市特色人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到达工作岗位,国家)境外引进的每年分期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2、人才以分期注册设立企业,是企业的最大股东,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在30%以上,企业实际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依法纳税,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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