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根据《关于进一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潍坊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基础,以促进义务教育质量良好平衡发展,实现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确保稳定有序的招生工作,阳光规范。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根据“招生”的总体目标,采用小学、初中一般注册入学。(二)坚持住房与住房的一致。区域内完全所有权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注册地址一致,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看学位情况,相对接近按原则,统一安排学位。(三)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结果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四)坚持班级控制。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标准控制第一学年班级额度,小学每学年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每学年班级不超过50人。三、招生计划在全区小学招生约7500人,初中招生约3500人,确保具备受教育条件的就学年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4、招生范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毕业预定者。五、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在7月11日—7月17日,具体办法如下:(一)私立学校招生1。报名方式:在潍坊高新入学(微信查询)报名平台上进行信息收集,报名后,每位学生只能注册一所学校。不能自力报名的学生,学校工作人员会支持报名。报名时间:7月11日—13日。3.学位分配:如果超过招聘计划数量,7月15日上午实施计算机配置,7月15日下午公布配置结果。(2、根据公立学校招生计划,分学位三批。具体招生方法详述各学校招生简章。1。招生批次(1、的第一批。主要是住户匹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彝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公务牺牲伤残军人子女、潍坊市消防救护人员子女等。包括以下情况:(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不动产,并不动产、户口登记地址一致;(2、原不动产因旧村变更而入学前居住的居民子女,在不动产搬迁前(户口簿、拆迁合同等)申请地区学位。(3、以学生和父母名义在潍坊市区(包括奎文、彝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无房地产,学生和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祖父母)的不动产,且学生和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在祖父母(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地产地址一致;(4、房屋权利人共同分享,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年龄子女在适龄期、父母或年龄子女的份额在50%以上,住房一致;(5、是高层次人才的孩子。主要包括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级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人选,泰山产业领导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导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和“潍坊高新区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暂行办法”(i高发〔2016〕3号)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6、现役军人的孩子。主要是包括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务牺牲军人子女、彝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现任消防救助人员(包括工作人员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子女;(7、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1~4级因公伤残的公安警官子女;(2、第二批。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所有权的不动产,但学生户口不在该不动产的人(以下简称“不动产”)的子女。包括以下情况:(1、原房地产,为变更旧村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按目前居住地,(曾居住在另一地区村庄)学校入学申请;(2、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取得不动产,实际居住,但户籍与不动产地址不一致的。(3、第3批。指区内没有房地产的人的子女等。2。收集招生流程(1、的信息。家长(法定监护人)可在“潍坊高新入学”注册平台(注册方法后)注册,通过“零证明”或标准手续频道完成信息收集或更改。不能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带上相关证件,到最近的学校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惠民服务窗口,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信息收集工作。(2、信息审查。在6月10日之前,我们将审查和检查各学校提交的学生信息。(3、反馈。家长于6月10日至15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如果审核合格,将在线反馈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可在信息平台显示(可能)原因或手机短信方式反馈信息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手机号码)建议学生家长根据原因及时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4、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7日,结合家长注册“潍坊高新入学”平台、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立学校学位。计算机班的申请没有获得学位,但是根据放弃私立学校学位的学生的信息审查情况,他们可以继续参与公立学校的学位安排。(5、学位的安排。7月18日至8月10日,分几次进行学位安排。(6、办理入学手续。学位分配完成后,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入学”获得电子入学通知书和入学要项,并按照指引办理入学手续(见入学要项)(7、太阳分班。截至8月28日,各校将使用入学平台的班级编排模块,进行均衡的太阳分班。换班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参加,及时公布换班结果。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同步进行。(3、其他事项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在2022年7月1日开学前,如果上述证书发生新注册或信息变化,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安排。2.居住在东明、东方、东华、北海、大观、双语、实验、志远等学校区划的人口密集,学位紧张,如果户口不在以上学校区划的,尽量选择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学位。3.公寓、办公用、商业用、公寓(未交付入住)等学校区划不作为入学的依据。4.学生的户口与父母或父母相同户口簿,但单位、亲戚、朋友的户口不作为入学的依据。5.因生病等特殊情况推迟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潍坊高新入学”登记申请并提交证明,经审批可推迟入学。期满后,必须按规定入学。6。根据有关规定,严重失信者的子女将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7.家长或其他家长无正当理由不让就学年龄的儿童入学或辍学的,教育部门会同街道(发展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家长对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重大案件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属于潍坊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7月7日前在“高新”区就读的现役军人子女。9.未来实验学校将从政府购买学位,采用动态调整和计算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解决周边公立学校的学位问题。六、招生管理(一)确保薄膜内所有适龄儿童无考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公立、私立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小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重在入学两周内设置过渡活动课程,做好童年衔接。(二)随着工作调动,做孩子入学的工作。教育分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条件,按照最近或相对最近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移民子女入学政策,积极为移民子女提供公立学位创造条件。希望就读私立学校,按照私立学校的招生规定执行。自愿返回迁出地就学的随子女将被移交给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三)做好学生入学孤立困难的档案立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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