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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江阴市江阴市中小学招生2022年入学政策江苏无锡2022年入学报名时间江阴市中小学招生

《中共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和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无锡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意见(锡教发〔2022〕20号)、《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lt、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gt;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对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免试近入学和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教育管理,严格管理,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为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二、基本原则1.属地管理、分级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总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人口出生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澄江街道内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2.相对接近、统一招生。按照“学校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较近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100%。3.公民同招,不考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尖头招生。所有公办私立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谈)、评价等方式招生,不得以各种竞争证书、竞争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所有公办私立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事先争夺生源,不得超过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不得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或变相拒绝。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注册,同时招生,同时注册学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实行计算机随机调派录取。应征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用。4.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各镇(街道)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依托“江阴市新生入学注册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各镇(街道)、各民办学校要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民办学校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举报电话等。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等及时公开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具体内容(一)相关政策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具有申请进城入学的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户口应当与住房(仅限住房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方一致。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者不一致的,由有关城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生办法,原则上让其进入房地产所在城镇(街道)2.积极稳妥解决长期实际居住在城镇的本市非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拥有房产、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镇稳定工作的,由市教育局和澄江街道根据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比较相近的原则统筹入学。3.切实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lt;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业务操作办法(试行)gt;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以上(截至入学当年1月1日)等要求安排入学,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障不能作为入学依据,计划生育不作为入学要求。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统一安排入学。学校没有选择学校,而是借着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的孩子入学。符合我市城镇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子女、支持边疆建设的干部职工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及城市重点项目被拆除子女入学,国家、省、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升入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鼓励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就读班级。普通中小学应当尊重和拒绝残疾儿童家长的选择。对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当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格专业机构的确认或者评价鉴定为依据。(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为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实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申请延期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让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初一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三)招生办法1.公办学校(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按照辖区内的学校布局、事业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校的施教区域及招生活动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布实施。城镇中学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按照《江阴市2022年城镇中学和敔山湾实验学校招生意见》执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按照《2022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礼延实检验学校小学部招生入学意见(另行发放)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将于7月中旬进行。(2、实施在线注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0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注册平台完成新生入学信息注册。(3、组织现场验证。各中小学在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包括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现场验证所持户口本、住宅房产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在企业就业需要提供一年的银行工资单)应当明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学校办理验证和预报名称手续,并发出入学通知书。家长及适龄儿童在学校现场检查时,应严格遵守学校控制疫情预防的要求。2.公布民办学校(1、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活动方案,招生活动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开。6月12日-18日,民办学校发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要实事求是,避免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2、实施网络预注册。6月21日-27日,有意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注册平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每位学生注册一所民办学校。(3、规范招聘程序。6月30日,开展招聘活动。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计算机实施随机比特分配。计算机随机比特采集由市教育局统一。计算机随机调派招聘由公证机关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调派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