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2022〕40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见《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之意》>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认真组织实施八步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招生和入学。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与免试原则相近。以学生户口及其父母财产家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实施学区学校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入学,不能采取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实施“阳光招生”。(三)坚持合格原则。城区学校按“八步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进城随岗随迁子女”两批,先后进行招生,每批内按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合格。(四)坚持入学优惠政策原则。或英雄模范子女,驻八步区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务牺牲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公务伤残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公务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具有公务牺牲八步区支持湖北省医疗队员子女和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对象入学申请,按照优惠政策的规定,适当调整入学。(五)坚持适度平衡原则。根据国家标准班的规定和学校校舍、师资资等情况确定学校招生学位数量,结合区域学生数量和学校学位短缺情况,统一调整,促进均衡。三、招生对象(一)具有八步区户口的就学年龄儿童小学:到2022年8月31日招收年满6周岁且未登记义务教育的八步区户口就学年龄儿童。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复学的学生除外)不能重复申请。如果不是的话,确认一次的时候就会取消一年级学生的申请资格。初中:招收2022年春季学期小学毕业的八步区籍少年。因生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要求就学年龄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缓学或免学书面申请并出具县(区)级以上(含县、区)医院有效证明材料。宽限期原则上为1年级,宽限期届满也不能就学的情况下,必须再次申请宽限。(二)在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乡镇,各学校应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移居地入学。原则上按照“分配名额招生,就近入学”以及“以移民政府管理为主,公立学校安排为主”的要求,统一安排随工随迁子女就学。随随随随随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当地教育部门依法有计划地安排。四、招生范围(一)公立小学招生范围1乡镇农村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和村级小学(教学点)原则上招收行政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相邻村级小学(教学点)的学生按照就近学校入学的原则,自主进入相邻学校。2。城市小学八步城区,主要招收学区单位公立小学学生。根据入学原则及各学校招生计划,由学区采购招生范围,经区教育和科技局审核同意实施。(详见附件7、八步实验小学学区(学区成员学校包括八步实验小学和贺州市前进路小学):(1、从东将新兴北路延伸至姑婆山大道西,至邵贺大道(原二级路)区域;(2、xiao贺大道(原二级路)以西的三加村区域。贺州市建设路小学学区(学区成员学校包括贺州市建设路小学和贺州市新宁路小学):(1、新兴北路东至龙山路,建设路以北区域。(2、建设路以南至江北中路,新兴北路以东至平安西路,安山西路交叉口沿建安街自江北中路以西至新兴北路区域。八步龙山小学校区(学区成员学校包括八步龙山小学和贺州市太白路小学):(1、贺州市大街西,北至将军山,南至江北中路;西至龙山路建设中路,沿建设中路向西至平安西路路口,沿平安西路向东南方向汇入星光路,再至江北中路区域;(2、八达东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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