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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兴化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2022初中入学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兴化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特别制定了2022年城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施教区范围2022年兴化市小学招生名额学校施教区范围实验小学教学组实验小学昭阳、海池两个校区施教区一年学生就读海池校区。海池校区为实验小学一、二年级部,昭阳校区为三、四、五、六年级部。文林校园不变。海池校区:长安社区、牌楼社区、海池社区、英武社区楚水路以南丰收路以东部、新义社区、英武社区楚水路以北部、严家村(严家、陈楼)、城北村双官。文林校区:新阳社区、西霞社区、英武社区楚水渠以南丰渔路以西部分、城城村(城、北水产)(在迎丰社区南北方向九左右路以西部、新义社区水乡大桥西侧楚水渠以北部实施多个校区,该区学生原则上进入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水关社区、迎丰社区、新城村(新城、南贺)、城北村关口、新义社区水乡大桥西侧楚渠以北部楚水小学(含实验校区)楚水小学总部、实验校区、两个校区的施教区原则不变。楚水小学在校区均衡原则下,可根据各校区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适当调整两个校区的具体教学范围。总部:文林社区文林路西部、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北张阳路西部、南阳村(南山、庞家、袁家)、双潭村(东潭、西潭)、冷家村(冷家、西水产)、安洲村(安基、泗州)、阳山村(王阳、北山、居)实验校区: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南部分(包括葛家村、沙庄村、单家村、孙金村、西十村、水产村、向阳村、西五里村、南新村、北新村)(在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北张阳路以东部分及文林社区文林路以东部分实施多个校区,该地区学生原则上进入新生中心小学。)景范学校教育集团景范校区:长安路以西南官河以东五里东路以南施耐庵路以北及文峰路以西长安路以东五里路以南中和路以北是市政府统筹建设并经市教育局审批纳入市区施教范围的新建建设小区。(一年级临时租用文正学校办学)文峰校区:文峰路以东231省道以西五里东路以南,文峰路以西长安路以东中和路以南,长安路以西官河以东施耐庵路以南,市政府统筹建设,市教育局经审批同意纳入城区施教范围的新建小区。(一年级部分暂借新区少年宫办学)(景范社区和五岳社区五里路以北部分实施多校区划,该地区学生原则上就读于新生中心小学)新生中心小学文峰社区、儒学社区、沧浪社区、景范社区和五岳社区五里路以北部分,文林社区文林路以东部分,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北张阳路以东部分。2022年兴化市小升初招生名额学校施教区范围实验小学教学组实验小学昭阳、海池两个校区施教区一年级学生就读海池校区。海池校区为实验小学一、二年级部,昭阳校区为三、四、五、六年级部。文林校园不变。海池校区:长安社区、牌楼社区、海池社区、英武社区楚水路以南丰收路以东部、新义社区、英武社区楚水路以北部、严家村(严家、陈楼)、城北村双官。文林校区:新阳社区、西霞社区、英武社区楚水渠以南丰渔路以西部分、城城村(城、北水产)(在迎丰社区南北方向九左右路以西部、新义社区水乡大桥西侧楚水渠以北部实施多个校区,该区学生原则上进入第二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水关社区、迎丰社区、新城村(新城、南贺)、城北村关口、新义社区水乡大桥西侧楚渠以北部楚水小学(含实验校区)楚水小学总部、实验校区、两个校区的施教区原则不变。楚水小学在校区均衡原则下,可根据各校区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适当调整两个校区的具体教学范围。总部:文林社区文林路西部、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北张阳路西部、南阳村(南山、庞家、袁家)、双潭村(东潭、西潭)、冷家村(冷家、西水产)、安洲村(安基、泗州)、阳山村(王阳、北山、居)实验校区: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南部分(包括葛家村、沙庄村、单家村、孙金村、西十村、水产村、向阳村、西五里村、南新村、北新村)(在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北张阳路以东部分及文林社区文林路以东部分实施多个校区,该地区学生原则上进入新生中心小学。)景范学校教育集团景范校区:长安路以西南官河以东五里东路以南施耐庵路以北及文峰路以西长安路以东五里路以南中和路以北是市政府统筹建设并经市教育局审批纳入市区施教范围的新建建设小区。(一年级临时租用文正学校办学)文峰校区:文峰路以东231省道以西五里东路以南,文峰路以西长安路以东中和路以南,长安路以西官河以东施耐庵路以南,市政府统筹建设,市教育局经审批同意纳入城区施教范围的新建小区。(一年级部分暂借新区少年宫办学)(景范社区和五岳社区五里路以北部分实施多校区划,该地区学生原则上就读于新生中心小学)新生中心小学文峰社区、儒学社区、沧浪社区、景范社区和五岳社区五里路以北部分,文林社区文林路以东部分,南沧社区五里路以北张阳路以东部分。注:施教区范围内相关社区的4个范围见附件1。二、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1、户籍及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在学校教育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2、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动人口,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2.初一学生:(1、户籍及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在学校教育范围内,2022年6月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在册学生,(2、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动人口,2022年6月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在册学生。三、施教区1.确认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2.有效房地产的认定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产证)是认定房产是否有效的唯一依据。初审登记时,学生家长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应当提供房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带着祖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或房产证)申请就学时,①父母、学生的户籍必须与祖父母(或祖父母)相同。②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没有住房(必须提供房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者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父亲是独生子女,祖父母可以不动产入学,母亲是独生子女,祖父母可以不动产入学。以下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1、招生登记前不取得房产证(或房产证),只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家长购买的未交付物件不作为入学依据。(2、房地产与他人共有,不作为入学依据。(3、学生与房屋所有权人、户口簿户主非直系的,该房产、户口均不作为入学依据。(4、不以房地产性质为纯商业用房为入学依据,车库等附属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5、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地产,交易后不作为入学依据。(6、只提供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或公证书的,不作为入学依据。3.以农村集体土地自建住房或者集资住房为入学依据的,户籍地址应当与房地产地址一致。4.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不符的。(1、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初审登记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根据房产地址优先就近入学。(2、城镇拆迁居民未落户,现暂住(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的,其子女入学按原居住地、原户口所在地申请入学。拆迁户确定居住地的,按照现居住地所属学校申请入学。拆迁过程中安置货币的,如城镇有房地产,按房地产地址入学。如果城市没有房地产,统一安排在有空学位的公办学校。(3、城镇购房非城镇户籍人员子女、户籍未转入城镇的,可根据施教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由施教区内学校负责初审登记,学校学位不足的,调整为有空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样的房地产原则上6年只配置1个小学入学学位,3年只配置1个中学入学学位(同样的家庭多胎和符合政策的2个孩子,3个孩子可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