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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的总体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活动实施方案,各小学请按照执行。一、工作原则(一)坚持免试就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当就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按照“较近、无试入学”原则,统一安置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继续积极稳妥地实施房地产地址“学位限制”。自2021年起,实施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入学记录,该地址在入学登记之年使用后,原则上同一住宅在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二)坚持入学全覆盖原则。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区范围,小学入学根据划定的区域实行登记入学。将所有符合全区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营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各小学以考试、考试、面试等形式筛选升学单位。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各小学均实行均衡编制。(三)坚持公办民营同期招生原则。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小学同时进行招生。(四)坚持精准退学管理原则。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辍学控制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的辍学控制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较机制准确把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动,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动控制退学由动态零向常态零转变,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休长假事实上退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也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认真调查并严厉打击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诵经班”、“私塾”等形式违法运营代替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接受义务教育或辍学无正当理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执勤体制2022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上级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部署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应按照《杏花岭区教育局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实施。三、入学条件(一)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进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实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区教育局登记。(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应当提供: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因疫情原因,2022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5月30日),2.《房屋所有(产)权证》,3.《出生医学证明》。(三)进城务工人员随子女入学,必须提供: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该市满一年的“居住证”(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至2021年5月30日办理)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至2022年5月30日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1年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至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4.拆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四)持有阳曲县、娄烦县设立的立档卡的贫困家庭居住、就业人员、其子女需进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应当提供:1.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居住1年以上的资料(因疫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处理),2.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资料(因疫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处理),3.《居民户口簿;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5.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