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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蚌埠蚌山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活动实施方案安徽省蚌埠蚌山区中小学报名时间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2022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活动意见(蚌蚌一般招生委员会〔2022〕4号),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区实际要求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二)坚持不考试就近、断片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无考试就近、划定入学,公办学校根据检定地址无考试就近划定入学的办法,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在房产(或户口)所在地拥有公办学位。严禁各种考试、竞赛、训练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估等名义选拔学生。(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营民营同步招生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组织指导,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启动学年全面落实平衡分班要求,考试合格不得分班,不得设立或变更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开始学年不能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编制强化班、精英班、升学班等。增加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四)坚持以县区为主,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合作”工作机制,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政府的网站上公开学区划分一览表,登录市教育局。(五)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地设置招生入学申请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方便高效的服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的录取申请,均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在线招生平台”实行网上申请录取。(六)坚持市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相对稳定的原则。学校招生区域确定后,必须在一定期间内相对稳定。三、主要内容(一)小学阶段招生1.招生入学条件(1、市区居民适龄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免试就近入学。①房地产是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的所有者有适龄子女入学,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在线招生平台”办理入学申请手续。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商务类公寓等业主有适龄子女入学,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无其他房产,且房地产所在学区有空学位,安排在该学区入学房地产所在学区无空学位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入学。③办公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不得作为学区对口入学的依据。④户籍不在我区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申请期内,通过“蚌埠市义务教育在线招生平台”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如学位届满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学。(2、入学年龄。安徽省教育厅根据招生文件精神,2022年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在2022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有空学位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允许放宽有条件入学年龄的学校应在6月30日前将学校放宽年限入学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明确建议办法、申请程序、咨询电话和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公开规范处理。不鼓励未满年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以学校超额工作额招收未满年龄学生。2.招生报名时间、形式和要求蚌埠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施网上报名录取。报考公办学校时,如房地产或户口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下,可离线(现场)报名。申请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