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晋教基〔202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通知进行如下:。一、总体目标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立场,把普通中小学入学考试建设成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推动“双减”政策见效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入学考试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有效有效机制我们要保持良好的教育生态系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的法定责任,保障所有年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和私立义务教育规范化作为解决入学矛盾问题的根本对策,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户籍制度改革、城乡间就学年龄人口流动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优先改善加快城乡脆弱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为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二、主要工作(一)明确招生对象和报名方法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本市且符合在本市学习条件的年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居住在本市并符合在本市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以县为主、辖地管理”的原则,招生和志愿的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省、市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县教育行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示,让家长周知。小学一年级学生由招生学校公布的学区招生。小学新生第一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后,从入学日起15天内制作学籍簿。初一招生根据县(区)教育局发布的学区直接分配。跨县(区)在校初中学生7月15日前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报名;毕业学校学籍人员印制学生学籍信息表——获毕业学校所在县(区)签字盖章——县(区)签字盖章,双方填写文件后,由接收县(区)教育局安排就学。逾期不履行上述手续的,不跨县区就读。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就学年龄儿童掌握调查制度,加强对学生分布的分析,按照“缩小名额,让学生就近入学”的目标,科学缩小各校的学生区划,最大限度确保名额有必要在没有义务教育考试的情况下入学。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以单校片段为主,合理稳定就学。教育资源不平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所学校切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纳入相应片区,推动片区区间优质教育资源的大致均衡;配合口直升机,实行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平衡配置,缩小区间差距。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范围根据学生年龄的多少,学校分布、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比较近的街道,设置道路路段、门牌、村组。分区必须相对独立,同一建筑物成为两个学区的情况是不可取的。区划必须覆盖所有学校,服务所有适龄学生。区划划定后需要相对稳定,需要调整的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慎论证。私立学校招生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核机构填写文件。随着外出打工的劳动者移居过来的孩子、普通的小学、中学有必要在同一班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入学比较近的地方的原则,必须保证顺利就学。(三)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施免试入学原则,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立、私立学校均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进行事前招募或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坚决阻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运会和其他变则训练与入学相结合。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价与入学相结合。小学严禁以是否上过预制学校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学费、择校费、借贷费等各种费用。严禁公立学校以私立名义招生收费。(四)严格的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运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定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登记《山西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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