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1998年4月某机械厂向当地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达600万元
保险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提高保险费也可以解除合同,只要被保险人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保险人没有解除合同保险人就应当赔偿。
保险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提高保险费也可以解除合同,只要被保险人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保险人没有解除合同保险人就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