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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文职考试 2014年军队文职招聘真题解析

关于军队文职考试

三级高级技工证书与中级技术岗位岗位不能等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属于技能类人才,俗称工人系列;中级技术岗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范畴,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国家人社部认定的能等同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专业技术人员类职业资格)。
另外,硕士毕业生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工作满三年可以认定为中级职称,博士毕业生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工作满三月可以认定为中级职称。各地具体政策会有不同。不当之处,抱歉!

2014年军队文职招聘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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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考试一般考什么内容?

军队文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目前,公共科目笔试的考试科目一般为岗位能力和公共知识两部分:岗位能力考1、言语理解与表达,2、数量关系,3、判断推理,4、资料分析。公共知识考1、政治,2、经济,3、法律,4、人文与社会,5、科学技术,6、国防和军队知识。

法律试题

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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