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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考试一共有多少道题 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安全员考试一共有多少道题

一般安全员考试:一共100道题。考试时间是一个半小时。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对错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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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车内、超市、医院、学校、企业、会场,出入口或电梯口;
为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看管、排查、点检、培训、整改、预防、除尘保洁、安检、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并持证上岗,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等生产企业、经营或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主要职责
一、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七、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或防范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班组管理干部有权越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八、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参与及时整改和查验。
参考资料:安全员.搜狗百科

建筑施工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具体内容:
公司(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公司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员C证考试考几科?考哪些内容?一年几次?

安全员C证考试考8科。
安全员C证考试内容为:
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识图构造、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基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建筑专项安全技术及安全防护构造实例,安全员C证考试一年考四次。







扩展资料:
安全员C证又称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三类人员C证。证书C安全官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管理的人员安全生产的企业,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在企业及其员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
建设部门对三类人员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岗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在全国通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之: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多少

60分。
定义: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是工人进场前必备的过程,属于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工地管理中的核心部分之一。
三级安全教育在以往多走形式的情况较多,现在已经逐步开始使用系统软件进行综合管理,提升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工人的安全到位。

规定
教育要有执行制度,培训计划,三级教育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有关规定:
(1)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年不少于24时培训)
(2)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每年不少于24时培训)
(3)施工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每年不少于16时培训,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具体内容
一、建筑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保证他们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培训,是实现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环节。施工现场应在项目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的需求,指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二、先培训后上岗
建筑三级安全教育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单位人员),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
三、建筑三级安全教育的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使处于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2.范围
(1)本企业的职工;
(2)分包单位的职工。
四、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体、班组建筑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
五、建筑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2.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3.安全生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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