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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哪几个? 【法律试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1年4月1日签订一份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的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甲公司应于2011年4月18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3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1年5月10日向甲公司交货。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资金紧缺为由未向乙

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哪几个?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按权威和法律效力区分,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行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唯一的一部会计法律,它是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中层次最高、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规章制度的依据,也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其他任何会计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违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是对会计法律的具体化或某个方面的补充。如《总会计师条例》。 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规章,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试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1年4月1日签订一份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的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甲公司应于2011年4月18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30万元,乙公司应于2011年5月10日向甲公司交货。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资金紧缺为由未向乙

1、买卖合同有效,乙公司已履行合同的主要部分或者说大部分。交付价值80万的货物。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2、定金合同未生效。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定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20%,如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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