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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什么装置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什么装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 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具备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等条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 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哪个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单位的领导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是负责安全监督和检查的,其他部门要负责各部门的责任。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扩展资料:
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策划并参与宣贯和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负责及时传达上级颁发的安全、环保和消防文件,通知和指示精神,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负责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考核及奖惩。
4、负责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的提出和方针、方策的制定;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专项计划、防火工作规划的编制。
5、负责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等公司内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防火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实施、执行。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安全管理
参考资料:尼玛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有哪四个。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为“现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技术丛书”之一,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经营、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与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程与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可作为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工作参考用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4
  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8
  四、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42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7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63
  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66
  八、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75
  九、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03
  十、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110
  十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150
  十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76
  十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80
  十四、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85
  十五、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89
  十六、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200
  十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210
  十八、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1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有几种?

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有3中:
1、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危险化学品

一般化学品的定义请问如何区分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

化学品除了危险化学品其它均为一般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安全管理范围
任何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即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都受到该条例管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处置企业。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化学品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更新,修订后目录化学品收录量将会从原来的3800个(2002版)增至7000个左右。


扩展资料: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
(1)替代
(2)密闭
(3)惰性气体保护.
(4)通风置换.
(5)安全监测及连锁。
2、消除点火源
能引发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射等,具体做法有:
(1)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
(2)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电气火花。
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阻火设施、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灭火措施
1、加强第一出动,以快制快。要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理化性质调动相应的足够灭火或抢险救援力量,统一指挥部署,迅速展开战斗行动,及时排除险情和有效地扑灭火灾。
2、正确选用灭火剂。大多数易燃可燃液体都能用泡沫扑救,其中水溶性的有机溶剂则应用抗溶性泡沫。可燃气体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1211)等灭火剂扑救。
有毒气体、酸碱液可用喷雾或开花水流稀释。遇火燃烧的物质及金属火灾,不能用水扑救,也不能用二氧化碳、卤代烷(1211)等灭火剂,宜用干粉或沙土覆盖扑救。轻金属火灾可采用7150轻金属灭火剂。
3、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当燃烧物品部分燃烧,且可以用水或泡沫扑救的,应立即布置水枪或泡沫管枪等堵截火势,冷却受火焰烘烤的容器,要防止容器破裂,导致火势蔓延。
如果燃烧物是不能用水扑救的化学物品,则应采取相应的灭火剂,或用沙土、石棉被等覆盖,及时扑灭火灾。
4、重点突破,排除险情。火场如有爆炸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等受火势威胁时,必须采取重点突破,排除爆炸、毒害危险品。要用强大的水流和灭火剂,消灭正在引起爆炸和其他物品燃烧的火源,同时冷却尚未爆炸和破坏的物品,控制火势对其威胁。
组织突击力量,设法掩护疏散爆炸毒害危险品,为顺利灭火和成功排险创造条件。
5、加强掩护,确保安全。在灭火战斗中,要做好防爆炸、防火烧、防毒气和防腐蚀工作。灭火人员要着隔热服或防毒衣,佩戴防毒面具或口罩、湿毛巾等物品,并尽量利用有利于灭火、排险的安全的地形地物。
在较大的事故现场,应划出一定的"危险区",未经允许,不准随便进入。
6.清理现场,防止复燃。化学危险物品事故成功处置后,要注意清理现场,防止某些物品没有清除干净而再次复燃。扑救某些剧毒、腐蚀性物品火灾或泄漏事故后,要对灭火用具、战斗服装进行清洗消毒,参加灭火或抢险的人员要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7、指挥员要针对各种化学危险物品的理化性质,现场态势,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采取有效的工艺灭火手段和战术对策,合理使用兵力,实施正确有效的指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化学品

如何避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事故

安全教育工作的意义简单地说,是为了提高生产系统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目的是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素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二是安全知识,三是安全技能。
那么,为什么要进行这次安全安全教育,它的意义何在,目的是什么呢?我们一起看看贝迪中国是如何分析的吧!安全素质包括的三个方面相互交叉,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安全意识提高了,就会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安全知识掌握的越多,安全意识水平越高;有些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又是安全技能知识;有些安全知识即是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又是为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仅靠一、两次安全教育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每一位员工平时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知识的学习,认认真真的学,持之以恒的学;还需要每一个班组加强班前班后会的工作;还需要车间、部门领导加强对本车间、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还需要公司领导制定政策、宏观指挥协调、正确引导。只要公司各级领导和每一位员工,上下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就一定能够使公司每一位干部、员工的安全素质上一个大的台阶,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第一,安全培训教育是使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在企业现代化大生产工作中,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每一位员工学习掌握生产知识,安全知识,只有掌握了生产过程的各种知识,特别是掌握了安全知识,才能够在具体生产岗位操作时得心应手,如鱼得水,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况且,大部分员工都是刚刚接触炼焦行业,对该行业的生产、安全知识了解甚少,非常需要认真学习,还需要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结合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消化吸收,真正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岗位实际工作中去。
第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本次安全教育学习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和生产现场危险危害因素及事故案例,虽然有的员工已经不是第一次学习了,但是这些内容多学一遍,就加深一遍理解,加深一遍记忆,因为这些内容作为一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是员工必须掌握的,只有掌握了这些内容,才能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头脑中安全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第三,安全培训教育是让员工掌握安全技能。安全技能是人为了安全地完成操作任务,经过训练而获得的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本次安全教育讲了对危险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消防、应急器材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当然,这次讲的,只不过是一些基本的安全技能,炼焦行业的安全技能内容很多,例如: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技术规程》中,也有很多安全技能的内容;我们还要从其他资料、渠道涉猎和学习安全技能。只有掌握了安全技能,才能实现工作中的正确操作,有效避免盲目蛮干;掌握的安全技能越多,安全技能越高,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就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