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平台留言咨询
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满一年
就意味着实习期结束吗?
实习期内驾驶证被记分怎么办?
实习期能否“学法减分”?
……
鉴于大家对“实习期”的相关规定
如此迷茫
今日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集中梳理、答疑解惑
有申领驾驶证或增驾需求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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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规
定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七十九条: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注意事项
实习期要正确粘贴实习标志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以下都将被视为未粘贴标志:
◆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
◆ 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 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
实习期不能独自上高速
◆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
实习期满后无需换证
◆ 持有C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满后无需换证,驾驶证正常使用即可。
◆ 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满后30日内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在驾驶证副页上签注。
实习期记分规则
◆ C类的驾驶证:不记满12分即可。
◆ A、B类驾驶证: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记12分
◆ C类驾驶证实习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驾驶证会被注销,再次获取驾驶证需重新申请,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 A、B类驾驶证实习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同样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增驾前准驾车型为A、B类的驾驶证,还需要办理驾驶证降级业务。
实习期不能“学法减分”
◆ 根据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学法减分”。
记分周期不受实习期影响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 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接受满分教育与审验教育的时间都以记分周期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