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本计划由中银集团保险承保。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以中银集团保险的委任保险代理机构身份分销本计划,本计划为中银集团保险的产品,而非中银香港的产品。对于中银香港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职权范围),中银香港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而有关本计划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银集团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中银香港已获香港特别行政区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 章)发出保险代理机构牌照。(保险代理机构牌照号码 FA2855)中银集团保险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并受其监管。中银集团保险保留根据投保人及/或受保人于投保时所提供的资料,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有关本计划投保申请的绝对权利。中银集团保险保留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更改有关条款及细则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中银集团保险保留最终决定权。本计划及附加利益保障(如有)受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档及条款所限制,各项条款及细则以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正式保单为准。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条款及不承保事项,请参阅保单。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宣传品只在香港派发,不能诠译为在香港以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中银集团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有关本计划详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障项目及承保范围、详尽条款、主要风险、细则、除外事项、保单费用及收费),请参阅中银集团保险缮发的保单文件及条款。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主要中银香港分行职员。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将按适用征费率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为避免任何法律后果,保单持有人需于缴交保费时向保险公司缴付该笔保费的订明征费,并由保险公司将该已缴付的征费转付予保监局。征费金额会因应征费率调整而有所变更。有关详情,请浏览保监局的网页www.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