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 萍
未来的人才和人才的未来,决定一个城市发展的未来。为积蓄未来发展优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近日,青岛着力围绕“四个转变”,制定实施了《青岛“未来之星”工程实施细则》,推出高端人才培养、新锐人才托举、金种子人才储备三大计划,立足城市未来发展和产业基础,超前谋划、前瞻布局,为更好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储备人才明确了路线图。
转变之一:由“锦上添花”转向“雪中送炭”
《细则》的一个最大亮点是,实现人才工作由被动认定转向主动培育、人才资助由“锦上添花”转向“雪中送炭”,在人才成长的关键阶段,相关部门主动介入,进行资助培养。
在高端人才培养计划中,遴选有望入选国家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高端人才,实施2年跟踪培养,按人选层次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培养经费,在团队建设、技术攻关、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精准扶持,助力人才取得更高成就。
在“新锐”人才托举计划中,遴选引领性强、成长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创业“新锐”人才,实施两年托举培养,按人选层次给予用人单位40万元、20万元培养经费,从人才的角度想问题、定政策,在“新锐”人才创新创业的关键期、窗口期“扶一把、送一程”,助其早日化茧成蝶。
在“金种子”人才储备计划中,建设“金种子”人才库,将有意来青留青工作的优秀在校大学生实施入库管理、跟踪培养。入库学生享受人才政策、就业岗位、实习岗位及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定向推送等绿色通道服务。入库学生资源向用人单位开放,指导开展线上对接洽谈,入库学生优先获得实习、就业机会。“金种子”人才,用人单位引进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按每名本科3000元、硕士5000元、博士10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
转变之二:由“奖励人才个体”转向“激励用人主体”
谁是优秀人才?优秀人才在哪里?需要什么样的优秀人才?企业等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新政策按照“人才跟着企业走,政府围绕企业转”思路,将以往侧重“奖励人才个体”转向注重“激励用人主体”,所有培养经费一律发放给用人单位,激励用人单位主动引进、挖掘、培养和使用人才,以政府“有形之手”,引导市场“无形之手”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