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社会紧缺人才,增强学生就业能力,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我校将继续开展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长春中医药大学建校于1958年,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项目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不包含成人教育);
3.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