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车系列
J1类—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
J2类—动车组和内燃机车;
J3类—动车组和电力机车;
J4类—内燃、电力机车;
J5类—内燃机车;
J6类—电力机车。
(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L1类—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L2类—大型养路机械;
L3类—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考试科目
03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作考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科目包括行车安全规章、专业知识。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每个科目的试卷均采用百分制,其中:行车安全规章科目90分及格,专业知识科目80分及格。两个科目都及格,理论考试即为合格。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实作考试科目包括检查与试验、驾驶。每个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每科80分及格。两个科目都及格,实作考试即为合格。
实作考试采取考生在指定的现场和考试车型上逐项独立操作,实作考评员当场按标准评定。
理论考试合格者,由考试中心核发相应的理论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两年内有效。在理论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实作考试。理论考试和实作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
考试内容
04
考试内容分别见附件1~4。
已具备J4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1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1~J3类考试;已具备J5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2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1~J3类考试;已具备J6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3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1~J3类考试。
已具备J5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4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6类考试;已具备J6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4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5类考试。
已具备L2类驾驶资格且申请L1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L3类考试;已具备L3类驾驶资格且申请L1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L2类考试。
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05
考试成绩由考试中心统一公布。
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网址:www.nra.gov.cn)-网上办事网页上查询个人考试合格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中心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站(考试承办单位)向考试中心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1~J3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1)技术设备
①基本要求:第10条;
②信号、通信:第64条、第65条、第70条、第83条、第90条、第92条、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98条、第99条、第100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8条、第118条、第119条;
③机车车辆:第168条、第169条、第170条;
④牵引供电和接触网:第177条。
(2)行车组织
①基本要求: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第208条、第209条、第210条、第214条、第215条、第220条、第227条、第231条、第233条;
②编组列车:第237条、第243条、第244条、第245条、第250条、第252条、第256条、第261条;
③调度指挥:第269条、第270条、第271条、第273条;
④列车运行:第275条、第276条、第277条、第279条、第280条、第281条、第282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6条、第297条、第298条、第300条、第301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
⑤限速管理:第305条、第310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
⑥调车工作:第314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1条;
⑦施工维修:第329条(第四款);
⑧灾害天气行车:第342条、第346条、第355条、第356条;
⑨设备故障行车: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0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0条、第381条、第383条、第387条、第388条、第389条、第391条、第393条、第394条、第395条、第396条、第397条、第398条、第399条、第401条、第403条、第404条、第407条;
⑩非正常行车组织及救援:第410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22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8条、第433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9条。
(3)信号显示
①基本要求:第463条、第464条、第465条、第466条、第467条;
②固定信号:第469条、第470条、第471条、第472条、第473条、第474条、第475条、第476条、第477条、第478条;
③移动信号及手信号:第479条、第480条、第482条、第483条、第484条、第485条、第487条;
④信号表示器及标志:第488条、第490条、第491条、第495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231条、第261条、第297条、第491条、第495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1)信号、通信:CTCS2级列控系统: 第105条、第106条、第109条、第110条、第111条。
12.《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铁总运[2015]214号)
(1)段(所)内作业:第5条、第14条;
(2)出段(所)作业:第16条、第17条;
(3)发车准备与发车:第19条、第20条、第22条;
(4)途中作业:第27条、第29条、第30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38条、第41条;
(5)在站交接与继乘:第44条、第45条、第46条。
1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58条、第59条,附件1第25、30、36项。
(二)专业知识
1.动车组技术理论知识(以CRH2A型、CRH380B型动车组为参考)
(1)动车组基本知识,动车组总体及主要技术参数;
(2)动车组车端连接装置与转向架基本部件组成及功用;
(3)动车组牵引传动系统基本构成、技术特点及工作原理;
(4)动车组制动系统部件构成及控制原理,制动方式分类及特点;
(5)动车组控制系统基本构成及控制原理;
(6)动车组网络信息控制系统构成、工作原理及基本操作;
(7)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构成及基本控制原理,列控车载设备基本操作知识;
(8)动车组司机室设备组成、功用及基本操作,动车组检查试验;
(9)动车组车内设备(车门、列车空调换气装置、旅客信息系统与广播装置)基本操作知识。
2.高速铁路相关理论知识
(1)高速铁路及动车组技术概论;
(2)高速铁路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系统技术概述;
(3)动车组通信信号系统基本组成,列控中心(TCC)、无线闭塞中心(RBC)基本工作原理,车载通信设备CIR的基本操作与使用方法;
(4)人机工程与行车安全、动车组驾驶作业心理学基本知识;
(5)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基本知识,电分相结构及动车组过分相控制原理;
(6)高速铁路线路与道岔基本知识,防灾系统基本知识。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10%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动车组总体、司机室设备、转向架等 30% 牵引、制动、网络信息、动车组控制系统 40% 通信信号、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24% 高速铁路相关理论知识 6%
二、实作考试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司机室检查标准化作业程序,并进行制动试验。包括:动车组车型、车号确认,动车组防溜确认,司机室内设备的检查与状态确认,占用司机室操作,动车组上电操作,CIR、LKJ、ATP设备的启动与参数输入等操作,换端操作及全部制动试验操作。
2.考试要求
以动车组车下为考试起始点,一端司机室进行全部检查与试验。
3.考试用时标准
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50分钟。
4.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造成工伤或动车组移动;
(2)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违反人身安全标准及有关安全规定。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操纵考核规则,每个考生须独立驾驶动车组从开车至停车全过程考核,操纵列车起、停各不少于两次、运行区间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2.考试要求
采取线上实际操纵的考试方式,在考生实际担当的乘务区段进行。
3.失格项目
(1)未确认(错、漏)抄运行揭示及命令;
(2)进路预告信息未确认或未阅读直接签收;
(3)临时调度命令未确认或未阅读直接签收;
(4)动车组行车安全装备未按规定投入使用;
(5)运行中超过各种限制速度;
(6)发生人身、行车等责任安全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铁总运〔2015〕214号);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3.《CRH系列动车组司机岗位培训教材》(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年出版);
14.《动车组技术》(上、下册)(西南交通大学出版)。
附件2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5、J6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23条、第32条、第42条、第46条、第68条、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第78条、第79条、第80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87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19条、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第130条、第165条、第166条、第167条、第170条、第197条、第20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7条、第229条、第230条、第231条、第232条、第239条、第240-245条、第247条、第253条、第254条、第256条、第257条、第258条、第259条、第261条、第262条、第263条、第264条、第266条、第271条、第274条、第280条、第282条、第285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89条、第290条、第291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7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第305条、第308条、第309条、第311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0条、第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8条、第330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0条、第342条、第346条、第347条、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64条、第365条、第366条、第367条、第368条、第369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1条、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第397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信号显示
第408条、第409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17条、第418条、第419条、第420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28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条、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第440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4条、第445条、第446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4条、第459条、第460条、第461条、第462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167条、第243条、第257条、第259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88条、第119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09条、第216条、第270条、第381条、第408条、441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49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附件1第30、36项。
13.《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6条。
14.《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运〔2015〕314号)
第31条、第75条、第89条。
(二)专业知识
1.通用知识
1.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中副司机、二等司机应知内容(P代表页码,T代表题号)。
第一章:钳工与电工基础知识
P7T27、P7T33、P8T37、P8T40、P10T54、P14T73、P14T75、P15T82、P16T83、P17T88、P18T93、P18T95、P19T100、P20T102、P20T103、P21T105、P21T109、P22T112、P24T120、P28T142、P30T152、P31T154、P31T156、P33T171。
第二章:机车运用与统计知识
P42T202、P43T205、P43T207、P45T214、P45T215、P45T216、P46T221、P48T229、P48T230、P49T233、P49T234、P50T239、P53T251、P57T258。
第三章:机车保养与整备作业
P61T278、P61T280、P62T284、P62T285、P63T288、P63T289、P63T291、P66T305、P66T310、P69T317、P70T321、P72T327、P77T350、P80T359、P80T360、P80T361、P80T363、P81T366、P84T374、P85T379、P86T387、P90T399、P91T401、P94T414、P95T415、P95T416。
第四章:牵引计算与列车操纵
P104T438、P104T439、P105T444、P105T445、P106T446、P106T447、P107T451、P108T455、P108T459、P109T460、P109T462、P110T467、P111T468、P111T470、P112T471、P112T476、P113T477、P113T478、P113T480、P114T482、P114T484、P115T486、P115T487、P117T493、P118T495、P119T497、P199T498、P121T506、P122T507、P122T508。
第五章:车辆制动机基础知识
P126T521、P127T522、P127T525、P130T532、P131T534、P131T536、P132T537、P140T549、P140T550、P141T551、P150T581。
第六章:行车安全装备
P167T668、P168T678、P170T694、P171T695、P171T696、P172T697、P173T705、P173T706、P176T724。
1.2《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特点、功能及主要技术参数,《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监控的依据、基本原理、速度控制模式设计,《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测距、地面数据开发,《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屏幕显示器的操作、正常状态下监控显示器的操作、故障时的操作。
2.机车专业知识
J5类分为(1)内燃直流(以东风4型、东风7型、东风8B型、东风11型内燃机车为参考机型)
(2)内燃交流(以HXN3型、HXN5型、NJ2型内燃机车为参考机型)
J6类分为(1)电力直流(以韶山4改型、韶山7E型、韶山9型电力机车为参考机型)
(2)电力交流(以HXD1型、HXD2型、HXD3型电力机车为参考机型)
2.1内燃直流
2.1.1机车总体、转向架
机车总体,转向架(构架、轴箱、一系油压减振器、轴箱拉杆),车钩及缓冲装置,轮对,牵引电机驱动装置、齿轮箱、六连杆,二系弹簧及减振器,机车辅助传动装置(静液压系统、前后变速箱、通风机等)。
2.1.2柴油机
主型柴油机技术参数,总体布置,固定件,运动件,配气系统,进排气系统,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调控系统,预热系统,辅助传动装置,保护装置。
2.1.3 制动系统(JZ-7型)
JZ-7型制动机概述,自阀、单阀、中继阀、分配阀、作用阀、重联阀、变向阀及各种风缸等,制动机的综合作用,制动机辅助装置,制动机故障现象及判断处理。JZ-7制动机的机能试验程序及要求。
2.1.4机车电气控制系统
机车电机分类、组成及作用原理,机车各接触器的分类、组成及功用,机车司机控制器组成、工作原理,工况、方向转换开关构造、作用,主电路、辅助电路、励磁电路、控制电路的电气控制原理及故障检测,电路保护装置及工作原理。
2.1.5故障处理
综合类故障,柴油机故障,制动系统故障,电气控制系统故障,机车走行部故障。以及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
2.2内燃交流
2.2.1总体、转向架
机车总体概述及主要技术参数,车体结构及设备,轴箱及弹簧,牵引装置,轮对,基础制动装置,转向架常规维护及检查。
2.2.2柴油机
柴油机总体结构,部件组成及作用,系统通路及作用,柴油机控制。
2.2.4制动系统(CCBⅡ型)
风源系统,CCBⅡ制动机,停放制动系统,辅助用风系统。
2.2.3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系统,发电与配电,电机逻辑控制,电阻制动,接地检测,辅助系统,微机控制及网络通信。
2.2.5故障处理
常见故障处理办法,包括机能试验,柴油机启动启机及停机操作,无火回送操作,计算机复位办法。以及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操纵机车注意事项,安全操作知识,显示屏操作。
2.3电力直流
2.3.1总体、转向架
设备布置,通风系统,转向架,车钩及缓冲装置,牵引装置,轴箱定位,基础制动装置,牵引电机悬挂,轮轨润滑系统。
2.3.2高、低压电器及辅助电气系统
受电弓,主断路器,高、低压传感器,互感器,主变压器及冷却系统,整流装置,司机控制器,两位置转换开关,线路电空接触器,辅助电动机,干燥器,牵引电机。
2.3.3牵引电传动控制系统
主电路,辅助电路,110V电源电路,微机控制电路,牵引调压电路,电阻制动电路。
2.3.4空气管路与制动系统(DK-1型)
空气压缩机,辅助压缩机,空气管路系统,电空阀,转换阀,调压阀,压力开关,电空制动控制器,空气制动阀,中继阀,分配阀,电动放风阀,紧急放风阀。
2.3.5故障处理
直流电力机车常见故障处理及机车检查,高低压电气试验,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
2.4电力交流
2.4.1总体、转向架
主型交流电力机车技术参数,车体部件。转向架概述,电动机悬挂装置,轮对装配,驱动装置,牵引装置,一系悬挂装置,二系悬挂系统,基础制动装置,撒砂装置,轮缘润滑装置,接地装置。
2.4.2高、低压电器及辅助电气系统
受电弓,主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接地开关,高压电压互感器,高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低压电器,辅助电路。
2.4.3牵引电传动控制系统
牵引电机,主变压器,牵引变流器。
2.4.4空气管路与制动系统(CCBⅡ型)
概述,风源系统,CCBⅡ制动机。
2.4.5故障处理
交流电力机车常见故障处理及机车检查,高低压电气试验,机车整备检查与保养。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10%
2.专业知识
2.1 J5类内燃机车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通用知识 20% 内燃机车总体、转向架 6% 内燃机车柴油机 8% 内燃机车制动系统 22% 内燃机车电气控制系统 22% 内燃机车故障处理 22%
2.2 J6类电力机车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通用知识 20% 电力机车总体、转向架 6% 电力机车高、低压电器及辅助电气系统 8% 电力机车牵引电传动控制系统 22% 电力机车空气管路与制动系统 22% 电力机车故障处理 22%
二、实作考试
考生根据理论考试类别及日常使用机型选择一种实作考试车型。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预先在机车有关部位假设的故障。
检查部位:机车前或后端部、走行部、车底部、机械间左或右侧及前或后司机室。
试验内容:电器及制动机动作试验。
假设的故障均匀布置14个,其中:电器及制动机动作试验假设须各设2个。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机车全面检查作业程序,并分别按指定机型的专业知识中检查、给油的标准程序进行。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并填写临修票。
3.考试用时标准
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50分钟。
4.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引起电路短路或跳自动保险;
(2)电器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故障;
(3)制动机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故障;
(4)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5)考试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须独立驾驶机车,从开车至停车全过程考核,起、停列车各不少于2次,运行区间不少于5个或运行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2.考试要求
按调度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严格执行车机联控与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遵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按规定鸣笛。停车对标位置准确。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3.失格项目
(1)因超速导致监控装置自停动作;
(2)因操作失误造成机车大部件破损;
(3)发生人身及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2.《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13.《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运〔2015〕314号);
14.铁路机务岗位培训统编教材(原铁道部运输局2000年12月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闫永革主编,2001年出版);
(2)《东风4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主编,2004年出版);
(3)《东风7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曹国丽、杨兆昆、宋兆昆主编,2003年出版);
(4)《东风8B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王岳松、李小光主编,2002年出版);
(5)《东风11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罗鑫、许秀杰主编,2003年出版);
(6)《韶山4改型电力机车乘务员》(杨兆昆主编,2002年出版)。
15.《韶山7E型电力机车》(杨永林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2004年出版);
16.《韶山9型电力机车》(余卫斌主编,朱龙驹主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5年出版);
17.《HXD1型电力机车》(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年出版);
18.《HXD2型电力机车原理与操作》(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出版);
19.《HXD3型电力机车》(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年出版);
20.《HXD3C型电力机车原理与操作》(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出版);
21.《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中国铁道出版社2010年出版);
22.《HXN3型内燃机车乘务员》(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年出版);
23.《HXN5型内燃机车乘务员》(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年出版);
24.《NJ2型内燃机车》(GE公司运输系统业务集团随车资料)。
附件3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L2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1条、第6至11条、第14条、第18至20条、第23条、第27条、第28条、第32条、第41至44条、第46条、第49条、第55条、第56条、第67至83条、第85至88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4条、第125至127条、第129条、第170条、第193至195条、第20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2至225条、第227至232条、第235条、第240至245条、第256条、第262至266条、第274条、第279条、第284至288条、第291至297条、第300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5条、第306条、第308至311条、第314至317条、第319至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6条、第327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6至368条、第370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78条、第379条、第381至391条、第402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信号显示
第408至414条、第415至426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至438条、第440至443条、第446至454条、第456条、第457条、第459条、第460至462条。
附图与附件
附件1至5、附件8、附件9。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243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68条、第70条、第7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318条、第319条、第321条、第330条、第332条、第333条、第356条、第364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4条、第381条、第414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2条、第5条、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
13.《车机联控作业》(TB/T3059-2009)
14.《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46号)
第2条、第4条、第5条、第9条、第20条、第29条、第35条、第37条、第40条、第45至56条、第58条、第61至64条、第69条、第70条、第83条。
(二)专业知识
1.概述
捣固车的分类,DC-32捣固车和WD-320动力稳定车的主要参数、用途及结构特点。
2.动力传动系统
柴油机的基本术语(上止点、下止点、活塞冲程)、四冲程柴油机工作循环;柴油机基本构造及燃油供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的作用;柴油机机油的选择原则、机油加注及更换注意事项;柴油滤清器排气、发电机皮带检查;柴油机温度显示和机油压力显示;柴油机常见故障(启动困难、冒黑烟、冒白烟、冒蓝烟)。液压传动系统的基本组成、特点及主要液压元件的作用;万向传动轴的结构特点;液力传动的定义、液力变矩器的组成及工作过程;液力机械变速箱的组成、工作温度、油位高度测量;动力换挡机构的作用。分动齿轮箱的作用、车轴齿轮箱的作用、主离合器的作用、传动轴的分类和作用。快速运行动力传动系统两种传动方式及动力传动路线。
3.走行系统
转向架的概念、功用及组成;DC-32捣固车转向架和QS-650k清筛机转向架的组成及主要技术参数;构架的结构特点及维护要求;弹簧减振装置的组成、安装及维护;转向架与车架连接装置组成、维护要求;轮对轴箱装置组成、作用、维护要求。
4.车钩缓冲装置
车钩缓冲装置的组成、安装及作用;车钩的作用、开启方式,大型养路机械所用车钩形式、型号、组成;缓冲器的作用、型号、组成;车钩三态的概念、应用及安全注意事项;车钩高度及调整方法,高度差的限度要求及超限后的危害。
5.制动系统
制动、制动力、制动距离、制动机、基础制动装置、手制动机的定义;基础制动装置作用原理;大型养路机械采用的制动方式、闸瓦分布状态、单元制动器的组成、闸瓦按材质分类;DC-32捣固车制动缸活塞最大有效行程、闸瓦调试间隙、调整活塞行程的方法及注意事项;YZ-1型空气制动机控制过程;空气制动阀作用、空气制动阀总体结构、单独缓解阀作用、空气制动阀四个作用位置、空气制动阀用作自动制动阀时电空阀得失电情况;紧急制动阀作用;调压阀作用及控制的压力;中继阀作用、中继阀总体结构、总风遮断阀作用;分配阀作用、分配阀总体结构;紧急放风阀作用、紧急放风阀总体结构及电空阀得电情况;YZ-1型空气制动机综合作用的四种状况及定义;大闸的操纵、小闸的操纵、紧急制动阀(按钮)的使用、附挂回送时的转换;性能试验;JZ-7型空气制动机组成、作用以及各阀件之间的控制关系。
6.电气控制系统
DC-32捣固车电气控制系统组成及各系统作用,电气控制系统电路元件代号组成;电源基本组成,蓄电池配置情况,发电机的功能;故障报警电路。
7.行车安全装备
行车安全装备定义、组成;轨道电路的定义、作用;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基本概念、组成、功能;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基本原理、监控模式;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种类;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组成、功能。
8.运行操纵
运行前动力系统、走行系统、钩缓装置、制动系统的静态检查;运行前的操纵控制系统检查准备;柴油发动机启动前的操作检查、柴油发动机启动及启动后的检查、运行操纵前的检查;运行时选择驾驶司机室后的确认和检查、一般情况下的驶离、特殊情况下的驶离、运行速度控制、停止运行;大型养路机械连挂准备(被挂车)、连挂作业、摘解作业;安全操纵“十六字令”及呼唤应答的手比姿势。
9.检查保养
日常检查保养的要求;柴油发动机、液力机械变速箱、传动轴、轴箱悬挂装置、车轴齿轮箱、车钩缓冲装置、基础制动装置、手制动机、气动系统、液压系统的日常检查保养;临时停放、长期封存、磨合期、工地转移前、工地转移后的针对性保养。
10.救援起复
常见救援起复的方法、定义;起复索具的作用。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车机联控作业、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10%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概述、动力传动系统、走行系统 28% 车钩缓冲装置 10% 制动系统 20% 电气控制系统、行车安全装备 14% 运行操纵、检查保养、救援起复 28%
二、实作考试
实作考试车型为DC-32捣固车或WD-320动力稳定车。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1)车辆检查。按照《大型养路机械实作技能训练指导》中检查线路示意图要求的顺序进行车辆运行前检查。
(2)YZ-1或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性能试验。
(3)故障判断与排除。在车辆全面检查过程和制动机试验过程中,查找车辆预设的5个故障(其中机械故障1个,电气故障2个,制动故障2个),并判断出故障原因,给出故障排除方法。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大型养路机械运行前的检查作业程序进行检查、制动机试验等操作。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及时处理。
3.考试用时标准
车辆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35分钟,超时5分钟内进行相应扣分,超过5分钟停止考试。
4.失格项目
(1)电气、制动系统故障未完全发现或不能正确排除;
(2)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3)操作不当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损坏。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独立驾驶大型养路机械,考试内容包括:发车前的准备工作、调度命令的执行、行车安全装备的使用、车机联控、信号识别、呼唤应答、车辆操纵(包括起步、加减速度控制、对标停车操作等)、信号旗的使用、车辆连挂与摘解、停车后的防护。
2.考试要求
按调度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严格执行车机联控标准与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遵守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按规定鸣笛。停车对标位置准确。防止列车冲动和响钩。
3.失格项目
(1)车辆超速触发自停动作的;
(2)制动不当引起车轮擦伤的;
(3)未确认连挂信号连挂车辆的;
(4)不会使用行车安全装备的;
(5)触犯行车安全事故项目(未撤除防溜设施开车、溜车或乘务作业结束未采取防溜措施,未取得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或确认错误开车,行车方向错误,进站信号识别错误进站,道岔开通确认错误或未确认道岔开通情况通过道岔,摘车程序错误等);
(6)发生责任行车、劳动安全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2.《车机联控作业》(TB/T3059-2009)(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13.《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46号);
14.《铁路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资格理论考试安全规章培训教材》(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出版);
15.《大型养路机械驾驶资格理论考试专业知识培训教材》(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
16.《大型养路机械实作技能训练指导》(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附件4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L3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1条、第6至11条、第14条、第18至20条、第23条、第27条、第28条、第32条、第41至44条、第46条、第49条、第55条、第56条、第67至83条、第85至88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4条、第125至127条、第129条、第170条、第193至195条、第20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222至225条、第227至232条、第235条、第240至245条、第256条、第262至266条、第274条、第279条、第284至288条、第291至297条、第300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5条、第306条、第308至311条、第314至317条、第319至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6条、第327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6至368条、第370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78条、第379条、第381至391条、第402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信号显示
第408至414条、第415至426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至438条、第440至443条、第446至454条、第456条、第457条、第459条、第460至462条。
附图与附件
附件1至5、附件8、附件9。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243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技术设备
第68条、第70条、第75条。
第二编:行车组织
第318条、第319条、第321条、第330条、第332条、第333条、第356条、第364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4条、第381条、第414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2条、第5条、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
13.《车机联控作业》(TB/T3059-2009)
14.《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46号)
第2条、第4条、第5条、第9条、第20条、第29条、第35条、第37条、第40条、第45至56条、第58条、第61至64条、第69条、第70条、第83条。
(二)专业知识
1.概述
轨道车及接触网作业车的分类;轨道车型号的规定;轨道车车体组成部分;轨道车主要尺寸、方位;轨道平车方位。
2.动力传动系统
发动机的常用术语;发动机工作循环;发动机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进排气、燃油供给、润滑、冷却系统的作用、工作方式、保养;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的作用;机油加注及更换的注意事项;冷却介质的使用注意事项;发动机常见故障;传动系统的概念、作用、类型;机械传动、液力传动系统的组成;离合器、变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万向传动装置的作用、组成;离合器、变速箱、换向箱操作注意事项;离合器常见故障类型;液力传动的工作特点;液力偶合器、液力变矩器的组成、作用。
3.走行系统
转向架的组成、作用;转向架和轮对顺序的规定;轮对技术要求;轴箱的定位方式;减振装置的位置、类型;旁承的作用、运用中的规定;牵引拉杆装置的作用;轨道车运用中轴箱温度的检查及要求。
4.车钩缓冲装置
车钩缓冲装置作用;车钩的组成、分类;缓冲器的种类、常用型号;车钩三态的定义、作用、特点;车钩摘解、连挂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5.制动系统
制动、缓解、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制动距离的定义;避免空转的措施;空气制动系统的组成、作用、要求;无火回送的操作要求;基础制动装置组成、作用、要求;人力制动机的作用、使用方法;JZ-7型空气制动机自阀、单阀的作用、作用位置、操纵方法,主要阀件的控制关系,自动、单独制动性能和参数,制动机操纵原则,操纵要求。
6.电气控制系统
轨道车电源组成、应用;蓄电池结构、应用与保养;直流起动电动机、交流发电机、辅助电气、控制仪表、照明装置的操作及应用。
7.行车安全装备
行车安全装备定义、组成;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基本概念、组成、功能;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基本原理、监控模式;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种类;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组成、功能。
8.运行操纵
机械传动轨道车起步、行驶、停车、换端操作的要点及要求;液力传动轨道车行驶、停车、换端操作的要点及要求;出乘前的准备工作;运行前副司机检查与试验、发动机启动要求;库内摘解、连挂;出库走行;中间站停车过夜;入库作业;收车后检查;“十六字令”内容、意义;呼唤应答手比姿势。
9.检查保养
日常、定期、走合期、换季保养的定义;轨道车车辆检查;发动机、传动系统、走行系统、车钩缓冲装置、空气制动系统、基础制动装置的日常检查保养;车钩缓冲装置的定期检查项目及要求。
10.救援起复
常见救援起复的方法、定义;起复索具的作用。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车机联控作业、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10%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概述、动力传动系统、走行系统 28% 车钩缓冲装置 10% 制动系统 20% 电气控制系统、行车安全装备 14% 运行操纵、检查保养、救援起复 28%
二、实作考试
实作考试车型为GC-220型轨道车或JW-4型接触网作业车。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1)车辆检查。按照《轨道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或《接触网作业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中检查线路示意图要求的顺序进行车辆运行前检查。
(2)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性能试验。
(3)故障判断与排除。在车辆全面检查过程和制动机试验过程中,查找车辆预设的5个故障(其中走行系统故障1个,动力传动系统故障1个,电气故障2个,制动故障1个),并判断出故障原因,给出故障排除方法。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轨道车或接触网作业车运行前的检查作业程序进行检查、制动机试验等操作。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及时处理。
3.考试用时标准
车辆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35分钟,超时5分钟内进行相应扣分,超过5分钟停止考试。
4.失格项目
(1)电气、制动系统故障未完全发现或不能正确排除;
(2)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3)操作不当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损坏。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独立驾驶轨道车,考试内容包括:发车前的准备工作、调度命令的执行、行车安全装备的使用、车机联控、信号识别、呼唤应答、车辆操纵(包括起步、加减速度控制、对标停车操作等)、信号旗的使用、车辆连挂与摘解、停车后的防护。
2.考试要求
按调度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严格执行车机联控标准与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遵守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按规定鸣笛。停车对标位置准确。防止列车冲动和响钩。
3.失格项目
(1)车辆超速触发自停动作的;
(2)制动不当引起车轮擦伤的;
(3)未确认连挂信号连挂车辆的;
(4)不会使用行车安全装备的;
(5)触犯行车安全事故项目(未撤除防溜设施开车、溜车或乘务作业结束未采取防溜措施,未取得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或确认错误开车,行车方向错误,进站信号识别错误进站,道岔开通确认错误或未确认道岔开通情况通过道岔,摘车程序错误等);
(6)发生责任行车、劳动安全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2.《车机联控作业》(TB/T3059-2009)(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13.《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46号);
14.《铁路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资格理论考试安全规章培训教材》(中国铁道出版社2015年出版);
15.《轨道车及接触网作业车驾驶资格理论考试专业知识培训教材》(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
16.《轨道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17.《接触网作业车实作技能训练指导》(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策划/编辑:佘亚欣
文字来源:国家铁路局
审核:郑州机务段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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