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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一、 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经过116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1996年,列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2002年,列为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2004年,列为中管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创校至今,先后培养了53万余名毕业生(含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医学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校友中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的有174人。同济大学设有29个专业学院,11家附属医院,10所附属中小学。有四平路、嘉定、沪西、沪北等4个主要校区和临港、张江等研究基地,占地面积约2.56平方公里,校舍总建筑面积187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457万余册。学校学科设置涵盖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门类。

详见官网:https://www.tongji.edu.cn/xxgk1/xxjj1.htm

二、 学院介绍

同济大学自1956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函授教育,1984年成立函授与继续教育学院,2000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依托同济大学学科和资源优势,面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符合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专业能力的提升,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60多年来,培养了近14万毕业生,更是培养出了多名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的专业人才和省部级党政干部。

详见官网:https://tjee.tongji.edu.cn/xyjs/xyjj.htm

三、 报考条件

1. 报考者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 报考者应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以及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3.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者,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 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原则上应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四、 报名时间与确认方式

1. 报名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及其办法待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hmeea.edu.cn的正式通知。

2. 网上确认时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3. 考生报名需上传材料(电子文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提交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原件;

(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

(5)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工作证(可证明目前从事工作岗位)或单位工作证明,还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 特别说明

学院在考生入学时至毕业前将多次查验学生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学院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作退学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文件或学习证件。

考生须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考生由于报名时提供了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五、 招生咨询

1. 学院网站:http://tjee.tongji.edu.cn/

2. 微信公众号: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 校部咨询电话:021-56333696-81033分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4. 黄浦学习点:延安东路205号      电话:63557645;53580028

5. 嘉定学习点:嘉定新成路899号     电话:69990167;69990172

6. 在线咨询:481062302(QQ)

7. 电子邮件:tjeee@tongji.edu.cn

六、 入学考试时间

1. 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2. 专业加试时间:2024年10月上旬,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tjee.tongji.edu.cn)。

七、 招生考试科目

八、 专业介绍

九、 录取规则

1.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报考有加试科目的特殊专业,在考生加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考生成人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治、专业基础课(艺术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医学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有计划余量的情况下作调剂录取。

5. 各专业班录取数少于60人时不独立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录取或并入其它教学点同专业上课。

6.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7. 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十、 招生监督电话:021-56333696-81006

十一、 学习形式

业余:采用面授与在线学习相结合的业余学习形式,上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周六、周日。

十二、 文凭与学位

1. 业余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同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 符合《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同济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

十三、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费如有变动,按当年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上课地点:校本部:赤峰路67号;沪北校区:共和新路1238号;

       黄浦点:延安东路205号;嘉定点:新成路899号。

上课地点仅供参考。若有变动,以录取通知书及开学通知注明的上课地点为准。

十四、 毕业证书样张和学位证书样张

十五、本《简章》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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