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权限范围内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
4.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贯彻执行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或转报重大重点项目。规划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重点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负责编制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13.统筹规划区级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
14.负责将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建设总体布局,参与编制全区管道发展规划,协调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参与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有关问题。负责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15.负责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负责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提出调控目标及措施并参与实施。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建设,监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好价格预测预警。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和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负责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承担本行政区划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的违纪、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财物的价值认定。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定。
16.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煤炭工业发展战略。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维护煤矿合法权益。负责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对外交流及信息统计工作。
17.组织拟订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草案。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8.承担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委机构设置分为10个内设机构和5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科、规划改革科、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交易管理科、招投标监督科、产业发展科、价格管理科、能源环保科、粮食管理科。下属5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渝北区经济信息中心、重庆市渝北区能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粮油管理所、重庆市渝北区双重经济圈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收入85155726.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55726.99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占0%、上年结转0元占0%。收入较2022年增加27623147.37元,主要是新增事业单位及中央资金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支出85155726.9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24735.84元占44.42%、外交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9741.16元占3.44%、卫生健康支出851840.91占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790000元占36.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000000元占12.92%、住房保障支出909409.08元占1.07%、其他支出850000元占1%。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27623147.3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331358.37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3291789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55726.9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55726.99元,较2022年增加27623147.37元,主要是新增事业单位及中央资金经费拨款增加。
1.按支出属性说明
(1)基本支出17033937.99元,占20%,比2022年增加4331358.37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其中:人员经费13501657.08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3532280.91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
(2)项目支出68121789元,占80%,比2022年增加23291789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下达增加等,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前期管理等重点工作。
2.按支出功能科目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490478.1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1381.12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47278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127789元,增长90.88%。主要原因是粮食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9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000元。主要原因是区县价格监测专项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852468.6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05808.21元,增长108.6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加及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5345.4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60363.84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加及人员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2672.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0181.92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加及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172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5423元,增长102.9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36211.71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2714.20元,增长4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629.2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9813.20元,增长227.6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加及人员增加。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 其他制造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9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280000元,增长127.91%。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增加。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09409.0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55672.88元,增长100.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 储备粮油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7975000元。主要原因是粮油储备专项资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50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重庆市宏观经济治理大数据监测调度中心前期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委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委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92500元, 比2022年预算增加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2年相比无差异;公务接待费22500元,与2022年相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5000元,主要原因是粮管所改制后有公车并入;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相比无差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3174.8元,比上年减少169234.3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委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10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元)。
3.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7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68121789元。纳入重点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0个。纳入一般绩效目标评价的项目17个,金额68121789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底,我委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1 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徐晗 联系电话:023-67816478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doc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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