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相关部门、全校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经研究,我校将开展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4月
二、参赛对象
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参赛作品组别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作品申报要求
1、作品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届“挑战杯”国赛及市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五、赛事安排
(一)院级比赛
各学院需开展院内赛,成立院级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打磨完善作品,遴选优秀作品报送至校团委参加校赛。按照团中央和团市委打造“挑战杯”校院赛事体系要求,请各学院妥善留存院赛新闻稿和各类评审材料。
(二)校级比赛
1、初赛及复赛。2024年3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校团委将通过初赛及复赛,邀请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评审,按评审细则规定评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决赛阶段的作品。
2、决赛。决赛最终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对获奖队伍,将择优推荐参加“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重庆赛区选拔赛。
(三)辅导培训
校团委将在校内比赛期间举办赛事解读辅导会,邀请专家举办针对性培训讲座。请各学院精心组织,深入发动,通过运用新媒体手段、设立专门机构等方式,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