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3〕2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关于实施2023年重庆市“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9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复审、专家评审、实地抽查、名单公示等程序,从183个报名项目中,择优评选出87个资助项目,其中,一等资助项目5个、二等资助项目7个、三等资助项目75个,按照一等5万元、二等3万元、三等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资金一次性划拨至资助的创业项目账户,用于创业项目生产经营支出。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资助项目台账,加强对资助项目的跟踪扶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及时解决资助对象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帮助资助项目发展壮大,做好典型选树和培育,营造良好创业生态,引领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