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4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3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4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以下赛项相应等次奖励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技能竞赛免试生招生选拔。
(1)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奖项。
(3)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原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奖项。
技能竞赛免试生,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等次: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类项目金牌银牌和展演类获奖项目视作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银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银奖。
(3)国家级竞赛三等奖
包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
(4)市级竞赛奖
包含: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