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保证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凌 琦 黄永光
副组长:朱秋劲 秦礼康 张丽华 汤德元
成 员:孙 权 胡 可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专家组具体负责复试考核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接收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学院联系方式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1
食品科学
6
0851-88236895
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3
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3
04
食品生物工程
3
086003
食品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851-88236895
四、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学上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本科专业与考生所报专业相近。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于2024年9月28日9:00起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24年9月29日;复试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237会议室。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科组织开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将以下证明材料于9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qsun5@gzu.edu.cn,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面试当日需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考核内容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4.复试考核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3日内由学院在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
1.学院将于2024年9月29日完成复试。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http://gs.gzu.edu.cn/)。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已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咨询和申诉渠道:
0851-88236895(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51-88236702(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纪委)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