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西凯同学(学号:19152108036)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五节和《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五节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你未按照学校财务缴费要求交齐学费和住宿费,不符合学籍注册条件未予注册,未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旷课处理,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视为自动退学,违反《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五节《退学》第三十一条。经电气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你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若对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公告结束后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 年11月5日
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