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范围
导师遴选以社会需求和培养质量为主线,以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根本。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和招生规模确定。
二、遴选条件
参见《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院字[2023]13号)(附件1)。
注意:申请人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
三、材料上报要求
1 上报材料
已经在蚌医指导过或正在指导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导师)参加2023年导师遴选,填写附件2《蚌埠医学院2023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初次遴选申请人需填写附件3、4《蚌埠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教学系列和卫生系列)资格证书、学术论文首页(SCI论文需在首页注明影响因子)、获奖成果证书、科研项目批文、经费证明等材料。材料需汇总制成PDF文件(包括申请表+支撑材料),原件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各学位点审核后汇总填写附件5《蚌埠医学院2023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2 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上交电子版材料发至研究生院邮箱(byyjsb@163.com),联系电话:0552-3175107、0552-3175071。时间截止于2023年4月15日前,逾期不候。
附件:
1. 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 蚌埠医学院2023年申报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3.蚌埠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学术学位)
4.蚌埠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专业学位)
5.蚌埠医学院2023年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6.2023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