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育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学校于2022年出台《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关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根据文件要求,现启动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与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各模块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导师评价、集体评价等相结合。具体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
所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评价结果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的分项评价结果综合形成。
2、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价基础,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思想政治表现结果为“不合格”,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占70%;体美劳素养占30%。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排名为总参评人数前40%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
(2)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3)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时间进度及材料准备
1、组建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德育导师指导,组员包括:班长、其他班委、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等成员组成,组员不少于5人。
注意:工作小组负责人默认为班长,收取相关材料,建议在9月18日24:00前完成评价小组的建立,面对班级公布收材料的方式。如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讨论需任命其他同学,请提前告知德育导师和杨丹旎老师。
2、个人申报。
(1)请全体研究生开展对上一学年的小结工作,如实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正反打印,水笔签名)。各班班长收齐后于9月28日下午17:00前交到东五407,学院盖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存档材料,请同学务必认真仔细填写)。
(2)请全体研究生对照《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自行申报,填写附件《外国语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业绩量化统计表-个人》(“个人评审表”)递交材料至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个人在递交统计表时请根据加分情况,务必附上电子版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邮箱。
截止日期:9月22日24:00。
3、班级评议。班长组织德育导师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由班长汇总后填写附件《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XX班级评议表》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发送至yangdanni@zju.edu.cn。
截止日期:9月24日24:00。
4、班级公示。各班汇总业绩量化统计表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建议二次公示确保班级内无异议)后,将①《外国语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业绩量化统计表-班级》电子版、②班级内各同学的“个人评审表”电子版及③各同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每人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打包发送至各班级德育导师处,经德育导师审核确认无误后,在9月24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yangdanni@zju.edu.cn,无附件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细则要求视为无效。各班德育导师分配及邮箱见后续通知。
以上所有邮件发送规范示例(以英语语言文学一班为例):
邮件命名:英语语言文学一班+21级硕士+评奖评优统计表
收件人:英语语言文学一班德育导师
附件包括:英语语言文学一班+班级评审表+pdf版证明材料
英语语言文学一班+XXX(申报学生A姓名)+个人评审表
英语语言文学一班+XXX(申报学生B姓名)+个人评审表
…………
英语语言文学一班+XXX(申报学生A姓名)+pdf版证明材料
英语语言文学一班+XXX(申报学生B姓名)+pdf版证明材料
…………
5、学院公示。9月28日前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组织进行材料复审后,汇总全院学生排名并于网站公示,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直至无异议。
6、结果运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记入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选、毕业生鉴定以及升学和就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说明
1、请各位研究生注意递交材料的节点,逾期不候。
2、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结合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学年的综合表现,在征求研究生导师和德育导师及所在党团支部和班级意见后,最终确定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事件,请及时向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杨老师:yangdanni@zju.edu.cn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团委)
2023年9月17日
《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pdf
浙大外语发〔2022〕10号 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业绩量化统计表-个人.xlsx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业绩量化统计表-班级.xlsx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XX班级评议表.xlsx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2022-2023学年小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