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学校分配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10名,其中中国光谷奖学金6名,南都奖学金三等奖1名,CASC奖学金二等奖1名、CASC奖学金三等奖1名,温持祥奖学金1名。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各专项奖学金具体如下:
(一)中国光谷奖学金
1.奖励额度:10000元人民币/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评选标准:
在读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向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招录学生适当倾斜。
(二)南都奖学金三等奖
1.奖励额度:2500元人民币/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评选标准:
(1)同等条件,经济困难生优先;
(2)创新奖评定条件参照学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3)获奖学院范围需确保每个学院都有南都奖学金的获奖者。
(三)CASC奖学金
1.奖励额度: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人,三等奖2000元人民币/人
2.评选对象: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3.评选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专利;
(3)实践能力较强,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四)温持祥奖学金
1.奖励额度:2000元人民币/人
2.评选对象: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材化、信息等专业优秀在学研究生。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上交
1.研究生对照评审条件,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于11月3日(周五)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行政楼200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XX专项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zjugyszb@163.com邮箱。
(注意:如需申请CASC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时间提前至10月31日17:30,提交地点与邮箱不变)
2.学院学生评议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在院网公示。获得学院专项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候选人需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2,后续点对点通知)。
三、其它
1.在推荐申报专项奖学金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伪造、虚报成果或证明材料等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一经查实,即取消造假者的评奖及荣誉资格。
2.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3.已经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格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专项奖学金。
联系人:罗老师 0571-88285051
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附件2: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
工程师学院学生思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