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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关于组织开展茅以升学院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1〕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1年9-11月组织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内容

优秀毕业生包括: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省级优秀毕业生”)和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2022届毕业生(现2018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含服务消过);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前三学年、前四学年(仅五年制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30%以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2.“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外,前三学年、前四学年(仅五年制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平均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1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且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审机构及职责

1.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院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辅导员代表、导师代表等为成员。

在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中,院评审小组的职责为:

(一)负责评审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名单;

(二)负责研究处理优秀毕业生评选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2.学生奖励评议小组

各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导师任组长,负责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议、推荐工作。

五、评选流程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本人扬华素质网后台“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请各申请人在9月26日17:00前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提交至T211020辅导员李秋老师处。同时将《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附件3)电子版发至各班班长。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成绩单原件);

2.民主评议。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请各班级在2021年10月9日17:00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4.院评审小组评审。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5.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注意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学生评优管理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茅以升学院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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