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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优】化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

化学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要求,请各年级、班级按此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评选基本情况

(一)评选内容

个人荣誉: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

集体荣誉: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

(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

学院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如下: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见附件1)。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9月29日-10月10日)

(一)学生(班级)申请(9月29日-10月8日)

个人荣誉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集体荣誉评选由班级提出申请,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班级班长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评优管理”模块中完成(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二)学生(班级)材料提交(10月8日)

1.个人荣誉:学生网上申请成功后,需于10月8日12:00前将主要申请材料证明,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学号-姓名-个人荣誉称号-拟从班级/学生组织参评(例:2021110000-张三-三好学生-拟从班级参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复印件提交至X2413B各年级辅导员处。

2.集体荣誉:班级班长网上申请成功后,需于10月8日12:00前将主要申请材料证明,电子版打包命名为:班级-先进/特色班集体(例:高分子2021-01班-先进班集体),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复印件提交至X2413B各年级辅导员处。

(三)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9日-10月10日)

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评议,审核拟推荐人资格,确定拟推荐人选。

民主评议后,各班班长/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填写《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民主评议结果》(见附件2),以班级/院级学生组织为单位,发送给各年级辅导员、院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

民主评议工作如下:

1.班级成立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由班导师、辅导员任组长,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各类学生荣誉称号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评审。

2.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指导老师任组长)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评审。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由相应学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三、学院评审

1.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1日-10月13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院级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要求,逐一审查后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学院公示时,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及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将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院进行评审,由现专业学院进行网上审批操作。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应在学院内一并进行审核、评审和公示。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专项工作负责人:何芙馨   66368299

化学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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