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00 软件工程、085404 计算机技术、085405 软件工程、085410 人工智能、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拟招生人数:309人(含推免)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考核时间:3月29日-31日
五、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3月29日 上午8:30--9:30
地点:教5-105、教5-107、教5-203、教5-205、教5-207(考试当天会有相关指引)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于复试当天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见附件2、3)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4)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5)
4、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如有,请提供):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user/login.do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相关指引见附件6。
(三)复试考核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方式
专业
时间
地点
笔试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
085405软件工程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0人工智能
2024年3月29日9:30--11:00
教5-105、
教5-107、
教5-203、
教5-205、
教5-207
面试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
085405软件工程
2024年3月29日13:30--18:00
工学一号馆216
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0人工智能
2024年3月30日8:00—18:30
工学一号馆216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2024年3月31日8:00—18:30
工学一号馆216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
考核内容:《离散数学》,参考教材:离散数学及其应用(第三版),傅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8月第3版。
(2)外语考核(满分20分)
考核内容:英语基础能力及专业英语素质。
考核方式:现场英语听和说。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考核内容: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考核时间:3月29日 14:00--16:30 考核地点:工学一号馆 220室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软件工程》和《数据库系统》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六、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得分 + 英语考核得分 +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对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各专业/方向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首先按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按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510006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一号馆223室袁老师020--39322283。体检指引请见附件7。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22277 / 18802059702(罗老师)
九、其他
调剂参照此方案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
7.体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