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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

二、学生因以下情况可申请不在学生公寓住宿:

1.研究生因已婚且有固定住所、西安市单位在职、长期外出做课题或因病不适合集体居住等。

2.本专科生因病不适合集体居住或有特殊原因且家长陪读(住)。

3.学生坚持不在学生公寓住宿。

三、办理程序:

1.研究生申请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必须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签订《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安全保证书》,并由家长或配偶签字,报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2.本专科生申请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到家长书面同意,学生本人及家长均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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