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毕业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3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向研究生
1. 已满学制且未提交过毕业申请人员;
2. 申请了之前批次(不含前一批次)但未获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人员;
3. 申请了前一批次但未获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人员;
4. 申请提前毕业人员。
二、研究生毕业审核程序
1. 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 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详见附件)。
3.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4. 各培养单位在导师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申请毕业研究生有关情况予以审核,按要求向医学部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对审核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经单位审核领导小组或学科评议组讨论研究后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并向医学部提交书面报告,审核结果应向导师及研究生公示。
5. 齐鲁医学部负责对医学类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查,并将所有申请毕业的研究生科研成果进行集中公示,将各单位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报相关领导研究审批,必要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三、研究生毕业审核的基本要求
1. 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和所获学分,实践环节、前沿讲座、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筛选等各个培养环节以及创新成果发表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须在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 欠费、休学和未进行学期注册研究生的答辩申请不予受理。
4. 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专业转换后课程修习、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等情况。
四、提交材料时间
1.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上述“面向研究生”中,类型1与2将自动获得资格,由学校在每批次开始前三日(12月17日前)统一完成系统设定;类型3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1,向所在单位申请放弃前一批次毕业申请(不晚于每批次开始,12月18日前),由学校完成系统设定;类型4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不晚于每批次开始,12月18日前),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
2. 12月20日前: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表现信息中发表论文的IF、分区、论文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