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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以及《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筹兼顾、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制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应急措施预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二)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服从学校2024年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各专业的复试专家,由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符合2023年资格认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中抽取。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形式及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考生需凭初试准考证入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2024年3月27日

1.复试前资格审查时间:3月27日07:00-08:0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

2.面试时间:3月27日08:3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101室;

3.笔试时间:3月27日13:30,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404室、402室;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执行国家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对应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分数线。

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审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清晰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按照类别在资格审查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加盖考生本科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

7.另外,四六级证书、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8.一志愿考生将以上(1-7)相应材料纸质版按时提交哈尔滨商业大学南校区主楼230室,上交时间2024年3月27日07:00-08:00。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公示。

(五)体检工作

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通知。

四、复试的具体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专业能力考核包括笔试部分(70分)和面试部分(10分),满分80分。笔试部分(70分),考试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部分(10分),主要考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的前沿动态,专业技能或资格、参与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面试)10分,考生获得外语四六级情况,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连贯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1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同等学历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笔试部分), 满分 70分,按 60%折算及格线为42分。专业能力考核(面试部分)。满分 10分,按 60%折算及格线为6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 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 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咨询邮箱:290974423@qq.com;

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咨询电话:

0451-84838207 18845110958(梁伟老师);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实施细则由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药学院(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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